《岳阳楼记》是怎样写成的(19)

时间:2021-08-31

  范仲淹已三进三出京城,从东海边到北地大漠,来回调动已不下20次。他想,看来这一生只有在人们讨嫌的目光中度过了。但是他坚持独立的人格,决不与腐败的吏治同流合污。

  但忠臣注定不得休闲。就像周恩来虽多次遭毛泽东的批评,写检讨,甚至被迫准备辞职,但救火的时候还是要用他。范仲淹也是这样,自1036年被贬外地4年后,西北战事吃紧,皇帝又想起了他。1040年他被派往延州(今延安)前线指挥抗战。1043年宋夏议和,战事稍缓,国内矛盾又尖锐起来。赋税增加,吏治黑暗,地方上暴动四起,仁宗束手无策。庆历三年(1043年)四月仁宗又将他调回京城任为副相,又免了吕夷简的官,请范主持改革。史称“庆历新政”。这是他第四次进京为官了。

  这次他指出的要害仍然是吏治。前面说过,范仲淹第三次被贬就是因为上了一个“百官图”,揭露吏治的腐败。七年过去了,他连任了四任地方官,又和西夏打了一仗,但朝中的吏治腐败不但没有解决,反愈演愈烈。他立即上书《条陈十事》。他说,第一条,先要明确罢免升迁。现在无论功过,不问好坏,文官三年一升,武将五年一提,人人都在混日子。假如同僚中有一个忧国忧民,“思兴利去害而有为”的,“众皆指为生事,必嫉之,沮之,非之,笑之,稍有差失,随而挤陷。故不有者素餐尸禄,安然而莫有为也。虽愚暗鄙猥,人莫齿之,而三年一迁,坐至卿、监、丞、郎者,历历皆是。谁肯为陛下兴公家之利,救生民之病,去政事之弊,葺纲纪之坏哉?利而不兴则国虚,病而不救则民怨,弊而不去则小人得志,坏而不葺,则王者失政”。你看“国虚”、“民怨”、“小人得志”、“王者失政”现在我们读这篇《条陈》仍能感受到范仲淹那种深深的忧国忧民之心和急切的除弊救政之志。他条陈的第二条是抑制大官子弟世袭为官。现在朝中的大官每年都可自荐子弟当官,“每岁奏荐,积成冗官”,甚至有“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大官子弟“充塞铨曹,与孤寒争路”。范仲淹是“孤寒”出身,深深痛恨这种排斥人才的门阀观念和世袭制度。他条陈的第三条是贡举选人,第四条是选好的地方官,“一方舒惨,百姓休戚,实系此人”。第五条是公田养廉。十条倒有五条有关吏治。后面还有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等。我们听着这些连珠炮似的言词,和条分缕析般的陈述,仿佛看到了一个痛心疾首,泪流满面的臣子,上忧其君,下忧其民,恨不得国家一夜之间扭转乾坤,来一个河清海宴,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