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叔华与徐志摩情同手足(5)

时间:2021-08-31

  不久,凌叔华与陈西滢之间也有进展,并于1926年初举办了订婚仪式。按当时的习俗,订婚是向亲友及社会公布双方的恋爱关系。只有订了婚,两人才能以恋人的身份出入各种场合。2月21日,徐志摩在老家硖石,征得家里同意后,给陆小曼写信说:“订婚手续他(徐父申如)主张从简,我说这回通伯、叔华是怎样的,他说照办好了。”至此,徐志摩与陆小曼,凌叔华与陈西滢,已是各有所属。

  50年后,旅居英伦的凌叔华收到陈从周寄来的《徐志摩年谱》,回信说:“志摩同我的感情,真是如同手足之亲。”另一封信中又说:“志摩与我一直情同手足,他的事,向来不瞒人,尤其对我,他的私事也如兄妹一般坦白相告。我是生长在大家庭的人,对于这种情感,也司空见惯了。”用手足之情来解释自己与徐志摩的关系,非常得体,但两人毕竟不是生活在同一家庭的兄妹,那份感情怎么说都很特别。凌叔华在信里还说:“说真话,我对志摩向来没有动过感情,我的原因很简单,我已经计划同陈西滢结婚,小曼又是我的知己朋友。”这些是不是真话暂且不管,理由却不充分,如果没有陈西滢、没有陆小曼,那又将如何呢?当然,历史是不能假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