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说:击剑狂歌王之涣(2)

时间:2021-08-31

  说起来这段姻缘也很有意思,当时王之涣据说已经35了,和江湖夜雨差不多大了,也是已经有了老婆孩子。我们现在人的寿命普通都长,有的朋友读研考博,到了这个年龄才结婚的也不是没有,但古时有所谓“人生三十而未娶,不应更娶”之类的格言,据说当时李小姐才18岁,和王之涣的年龄差不多要小一半,王之涣年龄又大,又有老婆,且不是很有权势的人,可是堂堂衡水县的县太爷为什么为什么甘心将自己的女儿嫁这样一个人呢?江湖夜雨猜想,那只有一个理由,也就是这位李小姐爱上王之涣了,王之涣据说为人“孝闻于家,义闻于友,慷慨有大略,倜傥有异才”,看来正是因为王之涣的个人魅力征服了李家小姐。所以李小姐就不顾父母的反对执意要嫁王之涣了。想到这里,江湖夜雨不禁感叹盛唐时的社会气氛,真是恢恢然,广广然,昭昭然,荡荡然,社会的宽容度太高了。这要在其他封建时代恐怕又是一出千古悲剧,但在盛唐时,李小姐却吹吹打打地正式嫁给了她心目中的如意郎君--王之涣。这不禁又让江湖夜雨想起唐朝诗人韦庄的一首词:“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这首词中的心情,好像就是说的李小姐这样的美眉吧。当然,王之涣不是薄情之人,据说他们过的很恩爱,但唯一有所遗憾的是,王之涣去世后六年,李氏也因病而死。因王之涣有前面的正妻,两人竟不能合葬。但对于这些,李小姐恐怕也不会太在乎了,“纵被无情弃,不能羞”,生前同衾,已畅我心,死后同穴,更有何益?

  和一切狂放的才子一样,王之涣的官运不是很好,做了一段衡水主簿,王之涣就恼了那些官场中的鸡争鸭斗,愤而辞职,“遂化游青山,灭裂黄绶。夹河数千里,籍其高风;在家十五年,食其旧德。雅谈珪爵,酷嗜闲放。” 在家里当了15年的SOHO。后来亲朋劝他,大概也是由于经济亦日渐窘迫吧,在朋友的推荐下,他又当了文安郡文安县尉(王之涣的爷爷就当过这里的县令,可能还有点老关系吧),但王之涣没有做几年就去世了。王之涣死后,他的诗作竟然散佚了。据说他的一个表弟为其整理诗集,不慎灯烛失火,将王之涣的诗集烧毁了。真是气人,他表弟这个家伙真是我国诗歌史上的一个千古罪人,烧掉的不知道是不是有好多像《登鹤雀楼》这样的千古绝唱。可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