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编《全唐诗》对《乐府诗集》的因袭与改编的内容(11)

时间:2021-08-31

  第二,清编《全唐诗》乐府歌诗是在《全唐诗》主体部分编定之后,再利用已经完成的诗人本集对这些乐歌进行了粗略的校勘。从《全唐诗》出校异文的不同方式上可见端倪。《全唐诗》在出校这些乐府歌诗的异文时,除了全书中最常用的“一作(某)”外,还用到一个词“集作(某)”。“一”与“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透露出了扬州诗局馆臣们采用的底本与参校本之差异。“集作(某)”的意思是该字(词)在诗人的本集中作某字(词),这个词充分说明《全唐诗》该部分使用的底本绝非诗人本集。那么,底本是何本呢?拿它们的文字(包括异文)与《乐府诗集》对比,不难发现,这些文字几乎完全依《乐府诗集》而载录,《乐府诗集》是底本。出校“集作”者,也就是校本到底是依何集呢?杨建国先生曾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全唐诗》‘乐府杂曲’中,除‘一作’外,余多‘集作’字样……据现今传本,不少诗人并无别集行世,但其诗中仍有‘集作’出注。想來,《全唐诗》‘集作’之‘集’,至少该用称别集或总集。”[12]杨先生推测《全唐诗》乐府部分是用了诗人别集或总集参校,但没有深入讨论其究竟是何集,其实将这些出校“集作”的异文与《全唐诗》后面诗人本集中所收录的诗歌对比,就可以发现“集”指的就是《全唐诗》后面所收录的诗人本集。这说明扬州诗局的馆臣们首先编定了各位诗人的本集,然后再用这些已经完成的本集对前面采自《乐府诗集》的郊庙乐章和乐府歌诗进行了粗略的校对。之所以说“粗略”,是因为出校的异文既不全面,也不多、不精。简而言之,在《乐府诗集》中标注“一作”者,《全唐诗》几乎完全照搬;《全唐诗》标注“集作”的异文,是《乐府诗集》中所没有的,是馆臣们用《全唐诗》后面的诗人本集比勘而出校的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