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编《全唐诗》对《乐府诗集》的因袭与改编的内容(10)

时间:2021-08-31

  虽然《全唐诗》与《乐府诗集》有以上等方面的差异,但这些毕竟是少数现象,只能说明《全唐诗》编著者有意识地进行了部分加工,无法否定二者之间的紧密关系,从所收诗歌的整体来说,《全唐诗》对《乐府诗集》的因袭是显而易见的,也是毋庸置疑的。

  四、清编《全唐诗》乐府歌诗编纂经过蠡测

  通过将《全唐诗》前面所收乐府歌诗与《乐府诗集》进行全面比较,可以大概推测出该部分编纂的经过。

  第一,清编《全唐诗》卷10至卷29单独列编的乐府歌诗是将《乐府诗集》中的唐诗挑拣出来,再按照《乐府诗集》的编排次序组合而成。学术界对于清编《全唐诗》资料来源及成书经过的研究似乎多是从第30卷以后展开的,前面部分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可能主要是因为前面部分的绝大多数乐府歌诗都在后面重复出现,所以就没有引起学者们的过多关注。而实际上,在从事唐诗整理和研究的过程中,这些乐府歌诗是无法回避的。不仅因为它们数量巨大、名篇极多,还因为它们在标题、作者、内容上都与后面诗人本集中重出的诗歌存在着很多差异,更重要的是后代广泛流传的诗歌文本,如以《唐诗三百首》为代表的诸多普及性唐诗选本,恰恰有不少文字都与《乐府诗集》保持一致。李嘉言先生在《改编〈全唐诗〉草案》中提到:“现行《全唐诗》卷首有《乐府诗集》一类,其作者往往与各专集不合。如《享太庙乐章》题下注云‘魏徵、褚亮等作’,而《魏徵集》全收之。当为校订。”[10]李先生注意到了《全唐诗》前后署名的差异,但未讨论其形成的原因。通过上文的讨论可以知道,此类署名差异就是因为《全唐诗》前面部分是因袭《乐府诗集》,与后面诗人“专集”所依的底本不同而导致的。另外,《乐府诗集》中存在着误收、漏收的现象,其中所收的部分唐诗严格来说并非乐歌,还有不少未收入的唐诗实当归属乐府[11];但由于《全唐诗》乐府歌诗部分过于依赖郭茂倩《乐府诗集》,所以《乐府诗集》未收者,《全唐诗》亦多未收录。若从“存一代乐制”的目的来看,《全唐诗》的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