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 兼葭》鉴赏(3)

时间:2021-08-31

  三、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诗词不是科学论文,它并不回答“这是什么”、“那是什么”的问题,它追求的是:创造一个怎样的意境范例,才能够令人感悟的更多,联想得更多。因此,诗词的意义决不限于“本事”,它总是“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否则,“读诗必此诗”,那就“见于儿童邻”了(苏轼语)。

  不能简单地说用贤才难得、知音难觅、爱情失落来解读《蒹葭》是错误的,更不能用其中的一说来反对其他诸说,因为它们都是“在水一方”意境空间中的旧体可能之一,根本不存在正误、高下之别。用仙境虚无、理想难达、前途暗淡来解说此诗,也是如此。它们都是不同的读者在阅读此诗的过程中,对“在水一方”这一启示性结构的具体化。处在种种类似处境中的人,之所以都可以从“在水一方”中获得共鸣共振,就是基于这种读者具体化的效应。但必须明确,读者的种种具体化,都不是对“在水一方”意蕴的总体把握,它们只是一片森林中的一棵棵树木,而总体意蕴则应当是对可能有的读者具体化总和的概括。任何一个诗词意境,都是一片森林,解读者决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