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与商周宗教思想、审美观念的变化(5)

时间:2021-08-31

  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届。(《清庙》)

  维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维天之命》)

  思文后稷,克配彼天。(《思文》)

  这后一句说的“配天”是表现了把已分离的祖宗与天帝再连起来的观念。连接祖与天的中介,便是那“秉文之德”、“文王之德”、“丕显维德”……等等的“德”字。

  其次,西周由周公开始将远古到殷商的原始礼仪加以大规模的整理、改造和规格化,确定了一整套典章、制度、规矩、仪节。成为对中国传统文化、宗教思想影响至深的“周礼”。(注:参见章学诚《文史通义·原道下》。)礼的原则正如《礼记·礼运》所言“行之以货力、辞让、饮食、冠昏、丧祭、射御、朝聘”,贯彻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但礼的核心是规定社会关系,包括祭祀天地祖先和调节人间的各个等级阶层之间的关系。周礼在祭祀中的贯彻实行,实际上有效遏止了前代商人的宗教狂热,使祭祀活动变得有序、有度,逐渐理智起来。我们在《诗经》产生于西周的诗篇中可以看到与殷商不同的场面。《小雅·宾之初筵》:丞衍烈祖,以洽百礼,百礼既至,有壬有林。

  《周颂·丰年》:为酒为醴,丞畀祖妣,以洽百礼。

  《周颂·载芟》为酒为醴,丞畀祖妣,以洽百礼。

  周人的宗教意识形态是“鉴于二代”尤其是在殷商的宗教意识的基础上产生发展的。周人既已形成了天帝与祖宗的二重崇拜,并且在天帝崇拜中,因为将祖宗神灵分离出来,这就把天悬得更高,也离人更远,“德”的出现和周礼的制定赋予了周人宗教思想的理性色彩,显示了与商的神秘暴力色彩极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