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道德的干预,中国的爱情诗表现出一个鲜明的特点:欲的引退。爱情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它不可避免地会成为以抒情为目的的文学的主题之一。圣人既无法使人们忘却爱情,只好煞费苦心地在欲望与道德之间折衷调和。调和的结果,是从此中国的爱情诗像印度女人一样披上了一层面纱,在这层道德的面纱之后,中国人的爱情被滤去了欲望,变得羞羞答答,遮遮掩掩,它一方面因此表现出一种含蓄婉约之美,一方面也失去了爱情本应具有的原始的野性的粗犷的强悍的品质。而这种所谓“温柔敦厚”的风格,在中国一向受到推崇,比如孔子就称赞《诗经》“乐而不淫”,就是快乐而不放纵。在爱情生活中,时时记得用道德来节制自己的情感,净化自己的欲望,被视为有崇高修养的表现。因此,如果把西方文学里的爱情比作一杯醇酒,让人迷狂,让人陶醉,中国文学中的爱情,只是一杯纯净的矿泉水。
看其它国家早期的关于爱情的文学作品,其中有相当多的描写女性美的篇幅,其大胆、露骨、香艳、刺激,非中国古代的道学先生所可以想像。如印度长诗《罗摩衍那》描写悉多,诸如“她面如满月眉毛美,乳房娇嫩又丰满”之类的诗句俯拾即是。《旧约》中收录的《雅歌》,赞美女子之美,也说“你的大腿圆润,好像美玉”,“你的乳房像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我猜假如让孔子看到这种诗句,一定会像达尔杜弗看到桃莉娜的酥胸一样,忙不迭地掏出手帕去遮掩,免得让自己起了不洁的念头。老夫子删诗,如果碰到这一类,它们的下场可想而知。不知道这种区别,是真的证明了中国人的道德比外国高尚,还是证明了我们道德观念的脆弱。总之,在中国的爱情诗中,包括《诗经》,女性身上这些能刺激我们感官的部位是绝对的禁区。《诗经》里描写女性,通常只写女性的气质、精神、态度,比如“窈宨淑女”、“彼美淑姬”、 “静女其姝”、“有女如玉”之类,唯一一首直接写到女性身体的《卫风·硕人》,也只说“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也只是描写了手、皮肤、眉眼等无关紧要的地方。其目的是在彰显女性的道德之美,以此隔离肉体的欲望――显然,《诗经》作得相当成功。不仅《诗经》本身如此,它影响了中国几千来爱情诗的气质。后代写爱情,写美女的著名的诗句,比如说“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草如茵,松如盖,风为裳,水为佩”,“翠茁凤生尾,丹叶莲含跗”,“芙蓉如面柳如眉”,“一双瞳仁剪秋水”,“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青云教绾头上髻,明月与作耳边铛。”随便举几个例子,我们都会发现它们流露出与《诗经》如出一辙的审美趣味。在中国诗人的笔下,女人是精灵,是天使,是幻想或意淫的对象,而不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希腊神话里描写奥林匹斯山的女神,往往不惜笔墨来渲染她们的性感,表现她们能让人意乱情迷的性的诱惑的力量,而中国的诗歌,自《诗经》始,却把凡间的活生生的女人,描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这当然不是中国女性的本来面目,只是经过了道德的束缚,它囚禁了女人的身体,而只留下一道秋波,一缕微笑,如一枝出墙的红杏,点缀着寂寞的春光,让人浮想联翩,也令人叹息惆怅。 因为道德的约束,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种“温柔敦厚”的审美趣味,《诗经》里的爱情诗,不仅有意识地摒弃肉体的欲望,也主张节制情感的强度。其表现之一,就是开始不自觉地拉开情人之间的距离。我们发现中国古诗中,写别后相思,独处怀人的作品特别多,而写情人相聚的欢悦的作品却非常罕见。以晏几道的《鹧鸪天》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