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读后感作文(6)

时间:2021-08-31

  音乐别之,不以正之大小论也。

  综合这三种说法,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

  《诗》的内容涉及到三个方面:个人、王政、神明。

  《诗》的作者涉及普通平民和朝廷士大夫。

  《诗》的性质是乐。

  (显然这三种说法是联系在一起的。)

  唐木所下的论断比较贴近于第三点。

  那么,风、雅、颂到底都是什么乐呢?仅仅是民歌么?

  郑樵在《通序志》中提出:“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

  一般说到“风”是各地的民歌——“民俗歌谣之诗也”。这一点似乎已经达成了共识。

  朱熹《诗集传?国风序》中说:“风者,民俗歌谣之诗也。谓之风者,以其被上之化以有言,而其言又足以感人,如物因风之动以有声,而其声又足以动物也。”

  “雅”一般被认为是“雅乐”、“正乐”。

  朱熹《诗集传?小雅序》中说:“雅者,正也,正乐之歌也。”

  这里所说的“雅乐”“正乐”实际上是相对于地方乐而言的。它有着文化正统的意义。

  因为,“雅”与“夏”音近而互通。雅言就是“夏言”。夏是西周王畿及其附近地区的古名,所以,雅言是王畿一带的语言。经过士大夫加以标准化之后,成为当时的“国语”。

  也就是说,雅言是士大夫的标准语,以别于各地的方言。所谓:“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

  不过“雅言”不单纯是个语言问题,它涉及一定的文化内容。具有文化上的正统性。 所以,这是“雅”与“风”最大的区别之处。  “颂”为“宗庙之乐歌”,是供王侯祭祀宗庙时用的。

  阮元从训诂学的角度,考察“颂”即“容”字。也就是“舞容”(跳舞的样子)。

  周代用“乐”祭神祭祖。这个“乐”和我们现在所说的“音乐”不是一个概念。“乐”是人声(歌)、乐器(弦)、舞蹈共同参与的。所以 “乐”自然少不了舞蹈。

  那么,“颂”主要是表现周人文化上的超越性向度,祭神祭祖的敬意。

  综上:

  《诗》是乐。

  这里要强调的是,它现在仅仅是一个阅读的文本了,确切地说是歌辞。因为调子、舞蹈都失传了。不象早先:“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墨子?公孟》)” 。

  因此,似乎可以说,《诗》是由民歌、正乐、宗庙乐歌三部分组成的歌辞集(或者称为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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