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氓》看春秋时期的婚恋习俗(3)

时间:2021-08-31

  四、婚期

  春秋时期,婚期也有规定。《氓》中第一章最后一句写道:“将子无怒,秋以为期”,明确指出了以秋天作为婚期。这绝不是信口开河,而是当时婚俗的一种体现。春秋时代婚嫁多在秋冬,这不仅在《诗经》中有所体现,后世的文献也有记载,“霜降逆女,冰泮杀内” [7](P496)就是极好的证明。

  春秋时期,人们在秋冬季节嫁女迎娶无论从思想上还是从物质条件上都与当时的社会情况相吻合。董仲舒云:“天之道,向秋冬而阴来,向春夏而阴去,是故古之人霜降而迎女,冰泮而杀内,与阴俱进,与阳俱远也”[8](P450-P451)这是以阴阳观念来解释婚嫁之时。而从农业方面来解释春秋时期人们在秋冬季节进行婚嫁之事,则较为合理。众所周知,春秋处于生产大变革时期,人们已处于农业社会,因此,婚姻嫁娶等社会活动必然会受到农业行为的影响。在农业社会里,只有秋冬之季才适宜于嫁娶。在当时的社会中,人们过着春散于野而秋聚一处的生活。春天无疑是一个异常繁忙的季节,“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馌彼男亩,田畯至喜。”“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熏鼠,塞向瑾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9](P408)《豳风·七月》的这几句话形象的反映了当时人们在春季散居于各地,秋季迁往城邑内居住的情景。人们由于农耕的缘故,春耕之时,便全家搬往农田附近居住,以利于一年的耕作,这种散居的情况以及忙碌的生活使人们没有足够的时间、人力、物力来进行婚嫁这种耗费精力以及财力的活动。只有到秋天收获作物,人们迁入城邑中居住以后,才有大量的空闲时间,也由于收获了粮食,形成了一定的物质基础,才有可能进行这种耗费时间与财力的活动。由此看来,在秋冬农闲群居时进行婚嫁之事是与当时的社会条件相吻合的。

  当然,《诗经》中还有诗篇记载婚期为春季。但这些诗篇要么反映的是周朝早期的情况,要么反映的是王公贵族的情况。从周初到春秋时期已过了几百年,农业不断发展,在春季这个农忙季节进行婚嫁有许多不便之处,因此,婚礼也就自然而然的放在秋冬之季举行。同时,由于贵族不从事农耕活动,因而婚期仍然与几百年前的周初相同,几乎没有变化。而绝大多数的下层人民由于不离农耕,与之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因而婚嫁季节从以前的春天变为秋冬之季,这是社会的主流方向。这便能解释为何《诗经》中的婚期描述有矛盾之处。  五、结语

  《氓》是《诗经》众多婚恋诗中的一首,是反映社会生活与民风的典范。它以简练的语言描述了一对青年男女相恋、结合直至婚变的事件。从两人交往过程的描述中可以看到春秋时期的许多婚恋习俗,如“媒妁之言”、“婚姻六礼”、婚期以及儒家思想成为正统之前下层人民的自由婚恋。只要稍加留意,便能从中大概了解当时的婚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