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氓》看春秋时期的婚恋习俗(2)

时间:2021-08-31

  二、媒妁之言

  春秋时期的婚姻为聘婚制,践行起来便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出现的时间很早,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周代,这类人就已出现。媒人在当时的婚嫁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而有“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2](P51)的说法。这一点在《氓》中有着充分的反映。

  《氓》中的男女主人公虽然两情相悦,但苦于没有“良媒”,因此不得不“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实际上,周代就已设置专门官职管理百姓的婚姻大事。《周礼·地官》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3](P360-P364)从中便可看出媒人在当时婚姻嫁娶中的作用与地位。在春秋时期,没有媒人的证明,这场婚姻便是非法的,不仅不受到保护,还为社会所不容。这正与“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4](P143)相符合。

  《氓》中,这对青年男女虽然早已私下定情,但女主人公仍然暗示男主人公找位媒人来提亲。不仅是《氓》,《诗经》中的许多其它诗篇也反映了媒人的重要性。在《伐柯》的描述中,娶妻必须通过媒人,而这就如同砍取斧柄必须使用斧头一样。《齐风·南山》记载:“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也反映了媒人的地位与作用。当时,没有媒人,婚姻便难以成功,并且会遭到人们的嘲讽与社会的指责。

  三、婚姻六礼

  婚姻对周人而言是一件大事,因而对婚姻礼仪极为讲究。即便是在婚姻中拥有较多自由的下层人民对婚姻礼仪也很重视。“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2](P1618) “论其男女之身,谓之嫁娶,指其好合之际,谓之婚姻,嫁娶、婚姻,其事是一” [5](P308)这两段话形象地表达出周人对婚姻的重视。

  周代的婚姻礼仪集中体现为聘婚礼。据《仪礼·士昏礼》所载,聘婚礼仪分为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步骤。“六礼是婚礼的主体,把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实践,婚礼才算是严肃的、正式的、合法的。” [6]纳彩,即男女双方进行议婚。问名,即请媒人询问女方情况。纳吉,即问名归来后进行占卜以定吉凶。若男方的卜兆为吉兆,便请媒人前去通知女方,决定正式缔结婚姻。若男方的卜兆为凶兆,那么此门婚事便不能进行。纳征,也称为纳成,即男方将财物聘礼送往女方家中。这是婚姻成立的标志,因而这项礼仪在婚姻礼仪中较为隆重。请期,即男方择定吉日婚期并告知女方。亲迎,俗称为迎亲,即男方前往女方家迎娶女方。亲迎是在黄昏中进行的,这是婚姻礼仪中最为重要的程序。同时,亲迎的仪式也是相当重要的,不能有丝毫马虎。以上即为古代聘婚制的礼仪,极为繁琐。当时,婚礼是被人们看作以血缘伦理道德为出发点的整个礼制的基石,因而婚礼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这种婚姻礼制在《氓》中有着较为集中的体现。诗中第一章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的句子,意思就是女主人公提醒男主人公赶快找个好媒人来自己家提亲,这便合了纳彩之礼。第二章写道“尔卜尔噬,体无疚言”,暗合婚姻六礼中的问名、纳吉之礼。诗中虽然只提到纳吉之礼,但问名与纳吉之礼密不可分,如若进行纳吉之礼,则问名之礼必已先行之。第一章最后一句说道:“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合婚姻六礼中的请期之礼。第二章最后一句又说道:“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这便合了婚姻六礼中的纳征与亲迎之礼。在《诗经》众多婚姻诗中,《氓》应该是较为全面反映婚姻六礼的诗篇,这为后人了解婚姻六礼提供了极好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