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十五国风谁写的(3)

时间:2021-08-31

  以此可见,“泉源在左,淇水在右。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合乎韵律,当为《诗经》原文。同时,《诗经集传》“远父母兄弟” 一句“弟”字下仍有“叶满彼反”四字,“满彼”正与“母”字古音相合,可证朱熹所传之本仍作“远兄弟父母”,今本误倒其文则非韵。

  另一可依用韵来判断其讹误的例子见于《周南·汉广》。《诗经集传》和《毛诗正义》中《汉广》首章均为:“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其中“息”为入声职部字,而“休、求”均为平声幽部字,理当押韵。且此章中“不可求思”、“不可泳思”、“不可方思”均以“思”为语辞,“息”、“思”形体极为相似,“不可休息”实为“不可休思”,《韩诗外传》卷一即作“思”字。

  三

  《王风·丘中有麻》首章曰:“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 《传》曰:“施施,难进之貌。”《笺》曰:“施施,舒行伺闲,独来见己之貌。”孔颖达《正义》云:“‘将其来施施’,旧本当作‘将其来施’四字。”此说见于《颜氏家训·书证篇》:“《诗》云:‘将其来施施’。《韩诗》亦重为‘施施’。河北《毛诗》皆云‘施施’,江南旧本悉单为‘施’。俗遂是之,恐为少误。”可见颜之推以江南旧本为非。今本《诗经》皆作“施施’,可能即由颜说定之。但《丘中有麻》一诗共三章,每章四句,每句四字,若以旧本为非,则独有“将其来施施”一句为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