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徙者的肉身之花散文(2)

时间:2021-08-31

  是绿草汁液,那种味道现在我还鼻中留香。那也是一个秋天,我身上裹着半截子毛毯,尿骚味很大。母亲重新把我放在石头上,用沾满绿草汁的手拍我胸脯。她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让我不要哭,继续睡,她好再去割草。可我还是哭,止不住。后来我看到一个老爷爷,个子不高,头发和胡子都白了,也在旁边的山坡跟割草。他走过来,看着我笑。

  是一根干透了的,发黑的荆条棍子,比针稍微粗点,扎进了我的手腕。几天来,我一直在哭,谁哄都不行。左手腕也隆起了一个包,红色的,还流脓。开始,我母亲以为是从大石头上摔下来扭到了骨头,就把我放在炕上,用手掌搓,越搓我越疼。

  我在母亲和父亲背上到了一个陌生的村子,在两扇黑漆木板门里,一个老头打着手电筒端详我的胳膊。从里面出来,沿着山路往回走,还没到村子,天就要黑了。在一道山沟里,我看到一棵高大的圆枣树(可以作为砧木,嫁接之后开花结柿子),树上圆枣很多。我说饿。母亲把我放在地上,搬了一块大石头,朝树上砸,圆枣噗噗落进草丛,母亲捡起来,在袖子上擦了擦,塞到我嘴里。我说还想吃,母亲继续搬石头砸,又几颗圆枣落下。许多天后,风把玉米也自吹得有了刀子割肉的声响。母亲带我去大姨妈家,的青石房顶上晒着红柿子,门前树上不断有苹果砸在地上。大姨妈拉过我的手,用针尖拨开结痂的创口,一股脓血泉水一样冒出。母亲用棉花擦了,再一细看,有一个黑点。大姨妈咦了一声说,该不是扎了棍子吧?一边说话,一边用针尖挑动那个黑点,我疼得吱哇乱叫。不一会儿,黑点变成了一根黑色的细棍儿,高出创口后,大姨妈再用手指甲夹住,拔出一根两个厘米长的荆条棍子。

  我脑袋上也有一些伤疤,我没有亲自看过它们的形状,甚至忘了定居在我头上的原因。在乡村,始终有一种仇恨传统,这种仇恨代代相传,传播者自身将仇恨通过语言和实践尽可能地扩散到家族每一个人乃至亲属们的血液里,使之同仇敌忾。我头上的那些疤痕,大致是这种仇恨的结果。

  位于右耳上方的疤痕是一位堂姐用石头块制造的。她长我七八岁,放学路上,她和她弟弟骂我母亲。我反击,她们打我,我一边哭一边搬起一块石头,要砸他们的脚,可又怕砸坏了没钱给人家医治,就把石头扔在地上。他们头先跑了,我一边哭一边走,一块石头从上面的旱地飞下来,砸在脑袋上。

  还有几个同龄人甚至比我大几岁的人,也曾以同样的方式,在我身体留下疤痕,最多的似乎就是头部了。石头挟着风声,在脑袋上破开一处,鲜血懵懂一会儿,争先恐后往外涌。要是没有头发,真的就像是迅速开放的玫瑰花,具有非一般的爆破力与生动感。

  此外,我的手上、腿上和胸脯上也有一些疤痕,但与他人无关,有的是自己用斧头镰刀不小心割的,有的是被植物磕碰的。还有一个,是十多岁时患带状疱疹留下的,在腋下,他们不会出血,即使用针刺破,也还是清水,但疼起来无可匹敌,抓心撕肺。

  晚上和妻子躺在床上,让她看我小时候留在身上的疤痕,那些形状不一的肉身之花,自己抚摸的时候,阵阵心酸。同时又很高兴。我指着膝盖上一个疤痕对妻子说,这是我十几岁时替父亲放羊在山上碰的。

  当时,我一个人带着一群对这一带山坡已经滚瓜烂熟的牲畜们游荡,庄稼漫山遍野成熟,粮食的香味搅作一团。羊只们可能知道,这是一年中最后的盛宴,抢到嘴里,就可安然过冬,要是身上没膘,身体就会羸弱,再冷,会被冻死。有些羊只性情巧滑,一不注意,就溜到田里,吃萝卜叶子或者玉米,还有谷子。父亲作为放牧者,羊吃了别人的庄稼,别人不会怪罪羊,会把羊的错加在父亲身上。这是母亲揪着耳朵叮嘱我的。可羊们无视我的存在,眼不见就跑到田里,我撒腿飞奔去赶,脚下一块石头晃了一下,就把我扔在了乱石当中。疼,尖利的疼,肉体就像被分割了一样。膝盖上被一块尖石割了一个口子,我还没顾上看有没有血流出来,就一蹦一跳地把羊只们轰赶出来。

  想到这里,心里一阵发甜,要是再让我回到从前,替父亲放羊,我也愿意。紧接着是伤感,抚摸着膝盖上的疤痕,总觉得那里似乎藏着一些鲜活的东西,像存储器,将生命场景一一收拢,并以文件包的形式分门别类。可生活永远是过去式的,幸福也是,美好更是。在人世,人最大的愚蠢就是不能够及时有效体验与享用美好与幸福,总是等到它们破碎和消失了,再不厌其烦地用语言、影像和文字追索重温。

  我还记起与父亲的唯一的一次冲突。十多岁时,有一晚看电影回来路上,母亲嘟囔我。我反对,很大声。父亲也呵斥我。我不听。父亲冲上来,踢了我一脚,我一躲,他的脚正好踢在我裆上。我疼而大哭。母亲问我被父亲踢到哪儿了?我不吭,只是捂着痛处。母亲转头呵斥父亲:没地方踢了,你踢孩子那个地方?然后安慰我。父亲抽烟,在椅子上坐了好久。

  人终究是时间的消费品。这也是一个物质资源被极度消耗,肉身在精神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转而被自我疯狂开采和扬弃的时代。一个小民,他所能做的,就只是爱所能爱的,欲所能欲的。此外,一切都是虚妄。

  从十八岁到三十七岁,在巴丹吉林沙漠近二十年,我明白: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迁徙者。与在乡村的岁月相比较,我的肉身逐渐发生变化,以前是枯瘦而健康,皮肤有弹性。再向后,肉身开始出现一些问题,且一年比一年松弛。最初几年,剃须这项功课我还没有开始做,二十四岁后,胡须茂盛不衰,三天不刮,就是森林一片。最可怕的是头发,以前茂密细长,稍微长一点就自然打卷。二十六七岁,早上起来,头发大把大把地掉,枕巾上也织了厚厚一层。

  我没有惊诧,也没有医治。我总是想,头发掉了,无非使得自己相貌更丑,相对于生存和尊严,丑又算得了什么呢?迈出家门的那一刻起,我就拿定主意,此生绝不再回南太行村庄,哪怕在外面打工或者乞讨。南太行村庄令我不可容忍的是,人无善心,暴力横行。很多人即使吃斋念佛也不自察自省,且还有一种虐待同类以取乐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