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檀香刑》的主题思想(2)

时间:2021-08-31

  刑罚文化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具有典型的民族特色,繁多的刑罚种类和严格的刑罚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族性格和传统的民族文化。《檀香刑》中围绕刽子手赵甲所展开的故事情节重点描写了中国的刑罚文化。赵甲是中国刑罚文化的一个化身,在那个特殊的时代里,他从小便接受刽子手的职业训练和刑罚文化的耳濡目染,这种职业训练和教育培养了赵甲另类的心理和性格,为人处世非常阴险、冷酷。残酷的刑罚在他手中成了一种另类的艺术,而他通过种种极端的手段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刑罚文化的内涵展现到了极致。在赵甲眼里,实施刑罚是一种艺术,如何按照统治者的要求去精准地杀人是他所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而他也在这种实施刑罚的过程中获得了内心的满足和职业成就感。

  《檀香刑》中专门描写了赵甲对凌迟这种残酷刑罚的专注,他曾经受到过这样的教育,“对于实施凌迟而言,不论割了多少刀,最后一刀下去必须让人毙命。因此,从犯人身体的什么部位入手,每刀的力度和时间间隔等都要根据犯人年龄、性别、体质等条件进行精确判断。如果割足了规定的刀数犯人还没有毙命,或者还没割到足够的刀数犯人就已经毙命都是不合格的。完美的凌迟刑罚必须要求刽子手在实施刑罚的过程中保持心情平静,既要下手果断,又要心细如发,高水平的刽子手在实施凌迟处死的时候不是用刀在杀人,而是用心在杀人”。从这段表述可以看出,刽子手赵甲已经将中国的刑罚文化发挥到了极致,他是中国刑罚文化的创造者,同时也是中国刑罚文化的具体执行者,从赵甲身上可以明显地流露出中国这一“隐性”文化所蕴含的另类信息。刑罚本来应该是统治者对破坏社会规则的人员所实施的一种惩罚措施,但是在实际刑罚的过程中它已经远远超出了惩罚的范畴,而是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泯灭人性的变态活动,一种人类同类之间肉体和精神的折磨与杀戮,成为一种以同类的恐惧和痛苦为乐趣的游戏。鲁迅等一批思想先驱们在“五四”运动时期曾经将中国的刑罚文化表述为吃人文化,尽管当时他们主要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以封建礼教为主的“显性”文化,但是却很好地揭示了中国刑罚文化的邪恶本质。以刑罚文化为代表的中国“隐性”文化与“显性”文化之间的巨大反差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所隐藏的矛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