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小说中的伦理观(2)

时间:2021-08-31

  有没有真正的“作为老百姓的写作”?我表示怀疑,因为真正的老百姓是不会也没有必要“写作”的;但我又相信莫言的真诚,这种将自己视同老百姓的“平民意识”,是对一个世纪以来中国作家的写作心态的反省。这种反省固然跟九十年代以来的文化情境—— 知识分子的价值追求遭到了来自商业暴力与意识形态的双重挤兑—— 不无关系,包含了某种“表述的智慧”,但也是基于对前人写作的认真思考。莫言之所以认同“民间”的价值立场,而对“知识分子”的写作姿态和趣味发生怀疑,在我看既是对一个固执的自我幻觉的扬弃,同时也是对写作的价值和伦理的一个重新定位。其实也许可以这样说,以“知识分子”的心态反而是无法真正“代表人民”去写作的,而只有“用老百姓的思维来思维”,才会实现“真正的民间写作”—— 在事实上书写出人民自己的意愿,这应该是这句话的真正潜台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这一概念是真正知识分子化的一种理解,不仅是身份的降解,也是一种醒悟,一种精神的自省与自律。我认为,莫言也许因此解决了一个问题,一个令二十世纪中国的作家长时间地陷入迷途的问题。因为在多数情况下,“为人民”或 “代表人民”的写作,虽曾以其崇高的人文和启蒙含义激励过无数的作家,但“被代表”之下的“人民”却往往变成了空壳—— 他们生活的真实状况和他们的所感所想,从未真正得到过揭示,正如德里达所欲图解构的“关于存在的形而上学”一样,“人民”,他们无形当中的“所指”会变得隐晦不明。

  这一文学的“民间伦理原则”,事实上在《红高粱家族》等早期的作品中就已经显形了。与以往类似题材的作品不同,《红高粱家族》的历史叙事的核心结构正是 “民间”,是民间社会和民间的生活,由原来的边缘位置上升到了中心地位,过去一直处于“被改造”的边缘地位的人物变成了真正的英雄,“历史的主体”在不经意中实现了位置的互换,“江小脚”率领的抗日正规部队“胶高大队”被挤出了历史的中心,而红高粱地里一半是土匪、一半是英雄的酒徒余占鳌却成了真正的主角。以往关于“抗战题材”的主题就这样被瓦解了,宏伟的“国家历史”和“民族神话”被民间化的历史场景、“野史化”的家族叙事所取代,现代中国历史的原有的权威叙事规则就这样被“颠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