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 莫言:生活的荒诞性我觉得是生活必须有的内容,就像大千世界里既要有燕子也要有麻雀一样。
中国当代文学的“差”,可能是一个事实,也可能是一个偏见或者成见。或许这些偏见或者成见的存在,就与人性有关。在近日对莫言的采访中,莫言谈到自己对于人性的一个观察:“人并没有多少本质的差别,但在一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每个人都有可能是罪犯。人要认识到自己灵魂深处的阴暗面,认识到自己的多面性,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谅解和宽容。”
1写作首先要有话要说
赵本军:我注意到,有的作家在访谈里说他们在写作上为自己定下的规矩是每天都写,像阿城就说他基本是用固定的时间去写,像上下班一样,写作的时间和规律上都很有保证。
莫言:我做不到这一点,我是一个很懒惰的作家。我总结了一下,从1986年开始写作到现在写了几百万字的作品,我的所有写作时间加起来也没有超过五年。《红高粱家族》五个中篇,一个中篇也就两个星期,就算写三个月。《丰乳肥臀》、《天堂蒜薹之歌》,各一个月,《生死疲劳》写了43天,每一部小说的时间都不会超过三个月,《蛙》写得长一点,顶多半年。11部长篇,一个半年的话,才五年半。大量的时间我没有写作,都是在为写作做准备。
赵本军:你曾经说过,当年你写作最大的动力就是为了离开农村、吃饱饭,现在你已经离开了农村,也不用再担心吃饱饭的问题了,现在你的写作动力是什么?
莫言:现在的写作肯定不是为了吃饱饭了,现在写作首先确实觉得还有很多的话要说,感觉还有很多东西要写。另外就是对小说艺术的探求本身充满乐趣,像探险一样。小说艺术其实是无穷无尽的,我们老认为它已经黔驴技穷,山穷水尽,但实际上它还有无限的可能性。每一部新作都具有创新的乐趣,当然这个创新基本是针对自己而言,就是我过去的作品里没有的写法,或者作品里没写这样的人物、没有这样的结构。
赵本军:你现在身处北京,城市生活是否影响了你的写作?
莫言:作为一个农民出身的人,我在农村生活了20年,最后进入中国最大的城市。实际上我现在在城市生活的时间比在乡村生活的时间要长,虽然我很少正面去写城市生活,但长期的城市生活对我的写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的很多小说,早已不是纯粹的乡土小说,而是混杂了城市和乡村、历史与现实的作品。我觉得长期以来读者或评论界形成一个先入为主的看法,这个人是城市人或虽然在农村长大但父母是公职人员,因此这个人是可以写城市题材的。那个人出身农民家庭,本人又比较土气,因此只能写农村题材。如果这个人写了城市生活那也是不可信的。我不完全同意这个说法,因为有很多出身农民家庭的作家写城市写得也不错。我觉得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自己的城市,我就是用我自己的眼光看我生活的这个城市,有什么不可以呢?我写的故乡是精神故乡,而我写的城市也是精神的城市。城市或者乡村,毕竟是个环境,小说归根到底是写人的,而人,尤其是现代人,城里人和乡下人,到底有多大区别呢?我感到我对很多出身高贵的城里人的理解没有丝毫困难,他们的美好和邪恶我都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