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檀香刑》的人物形象解读(2)

时间:2021-08-31

  莫言通过刽子手赵甲将这种文化又一次展现给读者。赵甲是一名经过严格训练的刽子手,从小就接受了“刑罚”文化。刽子手的职业以及“刑罚”文化的教育对他的性格和心理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他的内心深处,有着别人无法比拟的老到和冷酷,甚至有种阴鸷和可怕。在赵甲的手中,“刑罚”文化犹如艺术一样特色鲜明,可以说,“刑罚”文化在赵甲的身上得到充分的展现。赵甲将杀人看成是一种艺术,在刑罚的范围内杀人,而且要杀得精致,通过这种方式,赵甲获得心理上的满足。莫言在作品中着重描写了赵甲对“凌迟”这种刑罚的研究:“师傅说过,凌迟是很有讲究的,无论要割多少刀,必须在犯人毙命时进行最后一刀。因此,在施刑时要根据犯人的生理特征进行精确的计算,从何处下刀,间隔时间。一旦犯人毙命时割的刀数过多或者是不足都是刽子手的问题。而且,最完美的凌迟刑罚,在行刑时,割下的肉必须厚薄一致,大小相同,即使拿戥子也称不出太大差别。这种刑罚要求,对刽子手的心理素质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不仅下手时要果断,而且还要平心静气;所谓干的是屠夫杀驴的活,做的是绣女绣花的功,真正的刽子手在割肉时用的是心和眼,而不是手和刀。”一种最为残酷的刑罚到了赵甲的口中仿佛成了精致的艺术,从而也体现出中国传统刑罚的冷酷和阴鸷。这种文化的内涵从赵甲这个刑罚执行者身上表现得一览无余。

  表面上,这种刑罚是为了惩罚犯罪而进行的处罚,但是它的实际意义已经超出了惩罚的范畴,从操作过程上看,这完全是一种人类嗜血性和杀戮欲的体现,施刑者或者是判刑者是在以同类的恐惧和痛苦取乐。“文化”在这里已经产生的质的变异。鲁迅在作品中曾经描写了一种“吃人”的景象,是对中国文化的一种剥茧抽丝的刻画。但是,在鲁迅等革命先驱的作品中,是对中国封建礼教的显性文化做的批判,而刑罚这种隐形文化比起显性的封建礼教文化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两种文化间存在的强烈反差正是中国传统文化内在矛盾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