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约词史上永恒的明星

时间:2021-08-31

  李清照再嫁,南宋时有多人做过确切的记载,到了明代,一些文人开始“辩诬”,至今学术界仍争论不休。这是个从文学人物身上引发、耐人深思的非文学现象。

  从历史记载推断:李清照讼后夫案轰动一时,成为街谈巷议热门话题。在她生前就有好几位文人以讥笑语气说她讼后夫事,如:

  绍兴18年(1148)李清照65岁时,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说“易安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有启事与綦处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传者无不笑之”。说李清照再嫁用的是不容置疑口气,说讼后夫则用挖苦和嘲弄口气,文中还引用李清照致綦崇礼信中的话,而这封信正是李清照再嫁的有力确证;

  绍兴19年(1149)李清照66岁时,王灼的《碧鸡漫志》说“易安居士……再嫁某氏,讼而离之,晚节流荡无依”。王灼在同一本书内还认为,李清照的词作也违犯闺秀文学规则,肆意落笔,无所顾忌,甚至将“淫词”写到作品中;

  绍兴21年(1151)李清照68岁时,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说“格非之女……然无检操,晚节流落江湖间”……

  这都是李清照在世时的记载,按常识,年龄偏大的官宦女子再嫁,人们会嘲笑她“晚节”不好。但如果她不曾再嫁,恐怕没人敢在本人活着时造“更适”这类有关婚姻大事的谣言。这几个人所嘲笑的,是李清照不仅再嫁,而且选了个不合适对象,又纷纷扬扬地打离婚官司,闹出不小的丑闻。这样的嘲笑和讽刺,正说明再嫁是事实。

  另一说明李清照再嫁的有力证据是:右仆射(右丞相)洪适也说:“赵君无嗣,李又更嫁。”(见《<金石录>跋》),洪适说《金石录》是赵明诚身后经李清照整理呈进皇帝,然后顺便说起李清照再嫁。以洪适的身份和写文章目的,更不可能是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