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灯贾平凹读后感(3)

时间:2021-08-31

  套用一句古代的政治术语来说,乡镇官是管民之官,乡镇以上之官都是管官之官。乡镇、村两级政权直接面对民众,是直接掌管乡村社会公共事务的政权;乡村两级的官员是直接与民众打交道,并直接执行、处理、解决乡村社会公共事务的公务人员。乡镇干部与村干部的现实处境可以六个字概括:位卑、权轻、责重。用乡镇干部的话来说,“对上顶不住,对下压不住”。

  乡镇干部处于矛盾和责任的第一线,但是工作上没有抓手。上级政府要求安全、稳定和持续的经济增长,但是管理机制和人员配套都不足。许多问题实行属地化管理(分片包干制管理),缺乏相应的资源和手段。农民的柔性素质和政府的刚性责任构成了一对矛盾:强管,农民不答应;弱管,上级必然不同意。特别是发达地区的乡镇,由于经济发展较快,人口大量集聚,人多则事必杂,产生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也就多。基层政府不仅承担着发展的压力,更要处理好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基层干部认为自己是“小马拉大车”,总感觉力不从心,缺乏相应的资源和权力;但上级政府却担心基层政府有权之后难以驾驭。上级政府的担忧不无道理,而基层政府所面临的困境也是现实而残酷的,这个问题迄今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值得我们深思。

  中国乡村社会的变化是多面的,不仅涉及前面谈到的乡村治理问题,同时涉及乡村观念的转变。曹锦清教授将人们的生活状态概括为从“单位”建制到个人主体的转变,也有学者描述为中国社会个体化的崛起。他们的观点存在着相似之处:个人时代的来临,或者说是人们能够自主选择生活方式。在这种观念的背后,隐藏着市场经济这只“无形的手”对传统农村的无限瓦解和破坏。其中,道德问题成为这个时代最大的问题之一。  所谓道德问题,其实是个体为自由而付出的安全的代价:就业的安全、婚姻的安全,以及货币的安全。在原来的计划经济时代,可以说是计划经济公有制,还有单位体制,农村原来就是合作社,城市有各个单位。在计划条件下,身处单位体制的人是安全的。在这样的制度下,人们很少有自由选择权。由于严格的户籍制度,农村人不能选择到城里生活。如果说人们原来是生活在一个安全而自由有限的体制下的话,那么,当中国走上市场经济的道路以后,个体便获得了无限的选择自由,然而,个体的选择自由却带来了他们之间的所有结合的不安全。这个不安全是市场共有的,也是每个人渴望的自由所固有的。我们一方面要每个人自由,另一方面又渴望在自由的人群里有一些关系是稳定的,比如友谊关系、夫妻关系、家庭关系、伦理关系。这本身就是非常矛盾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