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最后,“带灯”患上了夜游症,以及出现语无伦次的病症,这倒是可以看做其爱恋和交往省委秘书的事实则为虚无缥缈。只是这样的病症以及全篇的重点部分,即长篇短信的植入就令读者莫名其妙了,用意难考,并给人一种单纯地热爱美文的感觉。
称“带灯”给省委秘书的长篇短信为美文,非常合适。贾平凹像一位刚刚学会文学创作的青年,字里行间透露着无限热爱着他的“美文世界”。“美文”在这里不仅仅是指贾平凹主编的一份刊物,更是指用于泛文学阅读的一种审美形式,它们充斥于言情小说,或者称之为散文体的文字中,大量使用景物和心理描写,古今中外的成语、书面语更是少有幸免地被填塞在字句中。“美文”的另一大特点就是惯用生僻字词,文言文字句夹揉在现代抒情体之中,形成了一种特有的犹如生肉般的食物。
所谓生肉,即畜生身上的未经加工和熟化处理的肉,你知道,这些生肉根据不同的饮食习惯只有少数可以供人类食物,大多数人类无法享用。所谓“美文”也如此,大多“美文”只有花枝招展的外表,而实质则难逃败絮其中。
我无法理解这世界上有一种作家是专门写“美文”的,在我看来即便存在“美文”这样一种文体,那也是神来之笔偶尔得之。所以贾平凹在一心营造“美文”世界时,作为读者我能感受到的只有做作和土气,以及所谓才情上的匮乏。
他那么热爱“美文”,何必要强行在小说中塞进这种东西呢,干脆直接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不好吗?“嫁祸”在自己的小说中,好比一个人意淫之时想到的情节都是关乎被强暴的。那至于贾平凹就单纯去写“美文”,而不是什么植入式写进小说里,好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