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家再议红楼梦(3)

时间:2021-08-31

  周思源观点:周思源则认为,后四十回在小说主旨、掉包计的可能性与合理性、黛玉死因、宝玉中举、家道复初等一系列问题上,以及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的文笔差别上可以判断出两者并非一个作者。

  周思源表示,陈林指出的小说第95回写道:“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乙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的确是个明显的错误,也正是这个明显的错误表明了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作者非一人。周思源告诉记者,所谓元春“存年四十三岁”,与她的实际享年差很多,恰好说明续作者没有弄清楚这个问题。

  他还认为,如果是一个作者所写,后四十回所写的掉包计也不可能发生。王熙凤让宝玉和宝钗成亲是不可能的,林黛玉只会做诗不会做人,也不会管理大家庭。如果黛玉和宝玉成亲,得益的自然是王熙凤,她依然可以掌管荣国府的大权,从中谋取油水。但是如果是宝钗和宝玉成亲,按照宝钗的能力,这对于王熙凤来说是没有好处的。因此,掉包计是违背前八十回的人物性格、故事发展的。另外,周思源还指出在后四十回中,黛玉是被气死的,而在前八十回中早就交代了黛玉是“泪尽而亡”,前八十回也说了黛玉是死在宝玉成亲之前,贾母对待黛玉的态度等问题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也是矛盾的。他还表示,前八十回有很多细节值得去琢磨,作者的用字遣词也很讲究,但后四十回中却没有那么多值得琢磨的东西。

  改造材料验证预设结论

  陈林利用第95回中明显的常识性错误,根据八字命理、自然灾害等问题推导出了元春的真实生卒年,并由此逆推,还原了一个时间序列,以此推出小说的作者乃是曹頫。

  周思源把陈林的论证方法称为“陈林现象”,就是一些读者或学者在发现某种现象之后,便得出一种结论,然后死死地咬住这种结论,利用各种材料来印证自己预设的结论。如果材料不符合,甚至改造材料来论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