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家再议红楼梦(4)

时间:2021-08-31

  周思源认为,由一个假设前提推导出的结论必然具备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在陈林文章中,只看到了推论的可能性,而忽视了其不可能性。“一个假设推出的结论只有50%可能性,利用这个可能性再推出一个结论,此结论就又只有25%的可能性,一直这样推算下去,最后结果的可能性就越来越低。离真实的距离就越来越远。”

  周思源还指出,陈林的文章中有许多常识性的错误,而这些错误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为了论证他预设的结论,而不顾常识对材料进行任意改造。他举了两个例子:在陈林文章中提到:“曹玺之妻孙氏生于清太宗天聪六年,死于康熙四十五年初,则孙氏存年七十四岁。顺治十一年三月十八日玄烨诞生时,孙氏已二十三岁,这个年龄按规定是不能当乳母的,因此她很有可能是十五岁左右被选入宫中任女官,后来又被挑选去担任玄烨的保母,教导其饮食、言语、行步和礼节等;康熙即位后,孙氏出宫,此时已三十岁,嫁给了曹玺作续弦夫人。”

  周思源指出,文中所说“孙氏已二十三岁,这个年龄按规定是不能当乳母的。”这个“规定”是什么“规定”?,有什么证据规定“二十三岁不能当乳母”?另外,他还指出,以前所谓的“保母”和现在的“保姆”是不一样的,在北方少数民族中,“保母”就是奶妈,而且“保母”就有相当高的地位。而所谓的“教导饮食、言语、行步和礼节”的人只是“教引嬷嬷”。而孙氏只能是当过康熙的保母,才会有较高的地位,如此受康熙的重视。而要当“保母”的人,必须是结过婚,至少生了一个孩子的人,奶水充足才能当保母。因此,陈林文中所说孙氏三十岁出宫,嫁给曹玺做续弦夫人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