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诸子研究中“人民本位”的史学特点(2)

时间:2021-08-31

  郭沫若认为墨家的立场是错误的,“天志”、“明鬼” 的思想完全带有宗教神秘的色彩;“兼爱”与“非攻”也是以保护私有财产为出发点,对强者欺负弱者给出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已;“尚同”的思想成了为统治者服务的有力证词;“节用”、“节葬”作为与儒家所倡导的“礼”相反的命题而出现,只是一套消极的经济政策,同百姓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因为百姓的生活俨然是节无可节的;“非乐”其实是在剥夺百姓劳作之余,活动筋骨,击缶作乐而已。孔子将礼与乐等文化形式与艺术形式传播到下层百姓中,使人民也能共享其美妙,陶冶情操,而墨子却只知道站在王公大人的立场上,一味的鞭笞民众强力疾作,否定音乐,否定所有的艺术形式,反对人们快乐的享受生活。

  对于法家的批判,郭沫若也贯穿进了这一标准。他认为前期法家的产生,依赖于社会的变革。因为“社会有了变革,然后才有新的法制的产生,有了新法制的产生,然后才有运用这种法制的法家思想的出现。”这个时候的法家是支持新生力量的,目的是为了富国强兵,他们代表的是整个国家的利益而不是统治阶层的利益。他们主张把分散的私门的力量其中起来,也是从国家富强的角度出发,因而郭沫若说到“人民的利益也并未全被抹杀,人民的大部分确实是从旧时代的奴隶地位解放了”,所以他进一步肯定了前期法家是“富有进步性的”。但是到了韩非那里,郭沫若就对法家做出了严格的界定。从思想渊源来看,韩非应该被称为“法术家”,他继承了商鞅关于“法”的思想,又补充进了申不害“术”的思想,无论是“法”还是“术”,韩非都是站在统治者的角度去思考的,是一位“极权主义者”。郭沫若认为他至始至终都是在替君主出谋划策,镇压人民,“完全是一种法西斯式的理论”,所以郭沫若对他的主张基本都加以否定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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