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白居易诗歌理论的再认识(6)

时间:2021-08-31

  一、白居易在提倡讽喻诗的时候提出诗歌要反映现实,为社会、政治服务,为“时”、“事”而作,诗歌要有“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功效,这些理论对强调诗歌的现实主义性起到了巨大作用,这一点上文已经有过论述。在这里主要略谈其缺陷和局限性。首先他过分地强调诗歌的创作必须要“合于时”、“俾补时阙”,完全从政治与教化的作用来看待诗歌的功能,使诗歌处于从属性和工具性的地位,把为封建统治服务当作诗歌的唯一功能,而忽视了诗歌应多方面反映现实人生、抒写个人感情,把诗歌严重功利化地当成了政治的传声筒,对内容要求到“核实”的程度,这样做的结果是直接导致诗歌变成真人真事的记录,失去诗歌本身的特点,变成近似押韵的奏章,并且这些诗常常忽视虚构、夸张、幻想等艺术手法的运用,导致诗歌创作缺乏浪漫主义色彩。白居易主张的“为君、为臣、为民、为事、为物而作”,归根结底是“为君”服务,将“为君而作”当作诗歌的主要目的,从而极度突出了诗歌的现实功利色彩,将诗歌导入了狭窄的路途。再如他对诗歌历史的论断也很狭隘,他认为屈原与汉代五言诗归于怨思,止于伤别,“六义始缺”;评价李白和杜甫的诗歌虽有比兴之作,但数量太少,李白是“十无一焉”,杜甫“亦不过三四十首”,结论是诗道崩坏,一代不如一代,这就未免太偏激了。

  二、前人一般对白居易后期的诗歌认识不足,甚至存在偏见,认为白居易后期没有将“人民性”和“兼济天下”的立场坚持到底,最后转向了“独善其身”,认为这是白居易的遗憾。笔者认为应该对白居易后期的闲适诗、感伤诗等作品的创作给予全面的评价,应该充分看到他的成就,而不是一概的贬低。例如他被贬之后写的《题浔阳楼》、《读谢灵运诗》、《宿简寂观》、《咏意》等,以颇具审美的眼光和较为清新的笔调观察自然,抒发感受,排遣忧愁,超然物外,表现出“逸韵谐奇趣”的特点。他的感伤诗《长恨歌》和《琵琶行》可谓绝笔,《长恨歌》运用想象虚构仙境,《琵琶行》运用比喻描写琵琶乐声都可谓绝妙之极。这两篇作品在意境、声情、色彩、内容上都远过前人,据说在作品完成之后就已经得到许多人的赏识并广泛传诵,宣宗李忱曾写诗称赏:“童子解吟长恨曲,牧儿能唱琵琶篇”,可见,这两篇长诗成就非同一般,连小孩子都耳熟能详,进一步说明了白居易诗深受百姓喜爱。  令人欣慰的是,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学术界对白居易的评价渐渐趋于缓和,不同的声音之间也不再剑拔弩张,人们已经能够抛开特定时期政治的影响来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文学理论的发展,我们期待对白居易诗歌理论的评价趋于更全面、更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