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淡泊人生(2)

时间:2021-08-31

  李白杜甫、白居易是中国三大诗人,人们尊杜甫为“诗圣”、“诗史”,尊李白为“诗仙”,对白居易称“诗魔”等,日本学界则称白居易为“诗神” 。其实,在唐代对白居易的称呼是“诗仙”,请看唐宣宗的诗:“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而李白的“诗仙”是清代文人给予的称呼。因此,学者认为:中国诗坛应该是一圣二仙。

  创作主张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作品风格

  语言优美、通俗、音调和谐,形象鲜明、政治讽喻。

  主要作品

  《长恨歌》《琵琶行》《卖炭翁》《赋得古原草送别》《钱塘湖春行》《暮江吟》《忆江南》《大林寺桃花》《同李十一醉忆元九》《直中书省》《长相思》《题岳阳楼》《观刈麦》《问刘十九》《买花》《自河南经乱关内阻饥兄弟离散各在一处因望》《放言》《池上》等。

  诗歌作品

  成就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