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业局上半年总结及下半年计划(3)

时间:2021-08-31

  三、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边远山区群众的法制意识仍然比较薄弱,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未能彻底遏制;二是基层单位经济运作困难,干部职工工资未能实现财政全额统发,办公设施陈旧,不适应新时期林业管理要求;三是生态功能仍比较脆弱,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力度仍需加大,森林质量有待提高,生态环境有待改善;四是山林权属纠纷积案较多,调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五是林业四大工程建设配套资金不足,推进力度有待加大。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意识。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信息等宣传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等多种形式,继续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依靠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两站一所”标准化建设。为了充分发挥林业基层的职能作用,要切实加强“两站一所”标准化建设,落实配套经费,不断规范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全市“两站一所”建设达到标准化要求。同时,要加强与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把“两站一所”建设列入市财政预算计划,早日将基层站所干部职工工资实行财政统发,解决后顾之忧,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生力军。

  (三)进一步加快推进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要花大力气培育森林资源,切实抓好碳汇林、乡村绿化美化、森林公园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等项目,落实配套资金,加快推进林业四大重点工程建设进程。要通过荒山造林、迹地更新、封山育林、抚育改造、补植套种等造林形式,加快桉树纯林、疏残林和低效林改造步伐,大力推广种植红椎、香樟、荷木、枫香、相思等乡土阔叶树种和珍贵树种,优化林种树种结构,进一步提高森林质量。要加大生态公益林扩大面积工作力度,确保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比例达到省的要求,提高生态功能等级,改善生态环境。要加强花圃苗木培育基地建设,为新一轮绿化xx提供优质壮苗。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山林权证核发工作进程。引导林农种植以春砂仁为主的林下经济,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打造示范基地和特色产品,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的效果。

  (四)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护措施。加快推进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外业任务。认真执行《xx市林木采伐管理规定(试行)》和《xx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XX—2020年)》,强化林木采伐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对生态公益林、天然阔叶林、城区周边及江河水库两岸、漠xx源头和公路、铁路沿线第一重山的林木以及国家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点范围内的林木严格控制采伐。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关,积极做好采石、采矿等场所非法使用林地的清理整治工作,不断提高林地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野生植物和大树、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落实管理责任,打造绿色品牌。进一步加强木材运输管理,继续严格执行木材运输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凭证运输木材。继续发挥森林公安、林政人员的职能作用,加强林区巡查和整治,重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当好森林资源的保护神。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问责机制,强化森林防火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林火远程视频监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态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推广应用新型防治技术,加强森林检疫工作,防止有害生物入侵与扩散,使森林资源免遭灾害。

  (五)进一步加大山林权属纠纷案件排查力度。落实调处化解和稳控措施,发现权属纠纷苗头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稳定林区社会秩序。充分发挥市、镇两级调处机构的联动作用,形成“联防、联调、高效”的联调机制,实施“调早、调小、调了”的调处方式,努力实现山林纠纷历史积案逐年减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现象逐年减少、新发生案件逐年减少的“三少”调处目标。

  (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林业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法纪教育,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廉洁从政水平。二是继续抓好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推进“阳光政务”,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加大调研力度,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三是继续健全和完善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考勤管理、小车管理、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