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是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攻坚之年。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xx市有关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xx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xx大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力促全市生态林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造林绿化持续发展态势良好。XX年全市造林绿化任务3.11万亩,目前止,已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9万亩。完成中幼林抚育6万亩,义务植树220万株。今年的火烧迹地面积1.4万亩,已完成造林规划,落实造林主体,力争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种植任务。
(二)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1、森林碳汇造林工程。XX年森林碳汇造林任务16100亩,规划分布在春城街道和xx、xx、xx、xx、xx、xx镇。目前已全面完成备耕,已完成种植面积1XX亩,完成率75%,力争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种植任务。
2、森林进城围城工程。我市的森林进城围城工程着重抓好森林公园建设,XX年规划建设镇级森林公园任务4个,建设总面积2661亩(其中:陂面镇黄牛岗森林公园558亩,松柏镇森林公园466.5亩,马水镇狮山岭森林公园1029亩,河朗镇渠峰森林公园607.5亩)。新建的森林公园已委托广州森源地景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总体规划,规划方案通过有关专家初审。
3、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省安排我市XX年在阳阳高速(xx段)建设生态景观林带13公里,目前止,各项筹备工作全部完成,已进入造林备耕阶段,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种植任务。
4、乡村绿化美化工程。XX年规划建设乡村绿化美化村62条,其中省级示范村9条,市、县级示范村22条。目前止,规划设计工作和31条示范村建设已全部完成,余下31条村已进入招标程序,力争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种植任务。
5、抓好工程造林苗木培育。我局利用市林科所的技术力量做好造林苗木培育工作,上半年为工程造林提供了火力楠、红椎、樟树、大叶相思等苗木30多万株,现苗圃还有大叶相思、火力楠、红椎、荷木、樟树等合格苗木15万多株。
(三)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一是做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XX年上级下达我市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共2670.72万元,目前正在编制全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计划,组织指导全市98个村委会、610个生态公益林的村民小组,开展补偿资金发放信息编制、资料整理、公示和上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发放程序,力争今年底前通过银行完成补偿资金发放工作。属村组统一经营的70%以上补偿资金,均股均利发放到村民手中。二是聘请生态公益林护林员410人,并签定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明确管护范围,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生态公益林安全。三是加大林业重点项目造林抚育力度,促进生态功等级的提高,一、二类生态公益林面积118.75万亩,占生态公益林总面积的86.7%。四是做好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强化指导和督查,实施定期通报制度,推动生态公益林扩大面积工作落实到位。目前止,全市完成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9.3万亩,占省、xx市下达我市XX-XX年新增生态公益林15万亩任务的62%,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任务。
(四)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1、加强和规范林木采伐管理。继续抓好《xx市林木采伐管理规定(试行)》的实施,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规范采伐申请程序,严把林木采伐审批关。对天然阔叶林、城区周边及江河水库两岸、漠xx源头和公路、铁路两旁第一重山的林木以及国家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点范围内的林木严格控制采伐。XX年省下达我市林木采伐指标27.61万立方米,目前止,实际审批采伐蓄积量20.77万立方米,占省下达指标的75%。审批的林木预计在7月上旬完成发证工作。
2、依法保护林地资源。为了保护好、管理好和利用好我市的林地资源,我局保持高压态势,严格实施《xx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XX—2020年)》,加大采石、采矿等占用林地排查和清理力度,依法打击未批先用林地行为。对不属于重点项目建设擅自使用林地的,责令用地单位停止施工并限期进行复绿。对重点项目需要使用的林地,全力协助用地单位办好林地报批手续,依法获得林地使用许可。今年上半年,我局协助办理林地使用许可9宗,面积256.8712公顷。其中征占用林地3宗,面积250.8845公顷,分别是汕湛高速用地、春城大华岭市政配套设施用地和河口磊高矿业有限公司用地。依法审批临时使用林地6宗,面积5.9867公顷,分别是罗阳高速临时取土用地4宗,xx五桥黎湖临时取土1宗,潭水荆山高新养殖场临时用地1宗。
3、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一是拓宽野生动动物保护渠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定期对依法获得驯养繁殖许可的单位、个人和集贸市场、酒店等场所进行清理排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依靠社会和群众力量加强监督,对检查发现和群众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行为,以及在野外电、网、打野生动物的行为,从重、从严依法查处。二是加强古树名木资源管理。做好古树名木排查登记,对保存的珍稀野生植物、国家保护植物和大树、古树实行挂牌、编号、建档,实行专人跟踪管理,依法保护和管理好我市的野生植物资源。
4、加强平安山林创建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继续发挥森林公安和林政执法职能作用,加大林区巡查力度,对森林资源实行全方位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重拳打击乱砍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乱征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对一些经常出现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木材的多发或敏感区域,采取强硬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对违法事实在宣传媒体进行曝光,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林业案件91宗,其中涉林刑事案件19宗,破案11宗,刑拘5人,逮捕3人,取保5人;查处行政案件72宗,没收木材134立方米,处理违法行为人72人,查处率100%。
(五)林业“双防”工作监管措施到位。
1、加大森林防火监控力度。一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在市、镇 、村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的基础上,将森林防火责任延伸到镇的挂点干部、造林大户、果场场主、林区农庄饭店等。对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方,严格实施问责制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拓宽森林防火宣传渠道。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设置和刊播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利用宣传车、印发《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小册子、明信片,在公路沿线、主要林区路口竖立防火宣传牌和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制作vcd等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把森林防火知识普及到每家每户, 使依法用火成为广大农户的自觉行动。三是加强重点时段野外火源管理。重点抓好元旦、春节、清明等节假日的森林防火工作,在烟花炮竹销售点、森林公园等野外火源地设警示牌。结合野外火源的特点,加大巡山密度,强化防火督查,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四是认真落实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严格把好审批关。五是严格落实值班和零火警报告制度。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森林防火应急扑救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防火设施,提高火灾扑救技能,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今年上半年,由于天气干燥等原因,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9宗,过火面积为96.72公顷(1450.8亩),森林火灾受害率0.16‰,控制在省规定0.5‰的责任指标范围内。
2、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一是加强虫情调查和防治。及时做好虫情监测预报。完成马尾松毛虫、桉树尺蠖越冬(后)代、第一代的虫情调查和防治,防治面积1000亩;完成春季松材线虫病疫情和薇甘菊发生分布普查,做好今年防治薇甘菊820亩的具体规划;完成松突圆蚧、湿地松粉蚧春季调查,并在春湾、潭水等10个镇实施完成了应用本土寄生蜂防治松突圆蚧3万亩;完成编制、上报XX年度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二是加强森林检疫监管。认真开展木材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和绿化苗木产地检疫。完成木材调运检疫约3万立方米,木材产品(家具类)约150车;对苗木实施产地检疫242亩。三是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重点加强对河口镇龙门、石河、梅洞一带候鸟白鹭、牛背鹭等鸟类观察,密切监测xx境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上报工作。
(六)加大山林纠纷及涉林信访案件排查力度。一是做好山林权属纠纷积案排查工作。全市排查山林纠纷积案91宗,面积10.1万亩,其中跨市(县)8宗1.2万亩,县内83宗8.9万亩(含国营农林场、保护区25宗3.3万亩)。对排查出来的重点案件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有序组织争议双方进行调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二是做好涉林信访案件调查工作。上半年接到群众和市有关部门转来信访11件,接待来访群众13次51人,主动下访群众6次212人,劝阻群众集体上访1起涉及300人,化解群体性苗头事件1宗涉及500人,信访涉林面积3万多亩,办结率达100%。如“陂面镇惠周村委会与中卫村民小组因罗阳高速公路征地60多万元利益之争案”、“八甲镇黄那村河口村民小组阻挠黄垌村田头村民小组持XX年林权证发包林地案”,“3.19组织38名村民到市政府门口举横幅进行非法上访案”等,已当面做好政策解释和书面答复,信访人均表示满意,群众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维护了林区的社会稳定。
(七)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积极做好扶贫“双到”、美丽乡村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各项中心工作,并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