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规划与财务处工作总结范文(2)

时间:2021-08-31

(三)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积极联系协调,科学指导,克服“5.12”汶川大地震的影响,扎实推进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搞好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地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国家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XX年1月8日,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佩智同志主持召开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市实施方案》,部署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

  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及各区(市)县把污染源普查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和重大督办事项,为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17个市级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职责落实到位。各区(市)县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优质高效推进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市普查办认真学习、加强管理措施,做到工作规范,指导准确,重要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总结。各级普查机构认识到位、人员到位、组织到位、指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市环保局把污染源普查工作列入XX年重点工作,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带队深入现场,把握污普重要环节,严格控制质量,确保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落实经费,加大宣传。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大规模的系统工程,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工作任务重,时间安排紧,各区(市)县、各部门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充分准备。市级相关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市实施方案》,进一步领会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实施方法和责任分工;各级普查机构积极争娶落实普查经费,XX年全市落实污染源普查经费2835.3万元,其中,市财力给三圈层补助160万元。

  各级普查机构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特别是积极开展“三月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各区(市)县深入社区、街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日报先后六次宣传报道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普查对象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了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市普查办印发污染源普查简报39期,发放宣传手册XX本,宣传海报1XX份,编制文件汇编手册600份。XX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在电视台《成视新闻》栏目中,连续一周投放“污染源普查”公益宣传片。从XX年3月24日至4月24日,在春熙路中山广场大型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污染源普查”公益广告片720余次。XX年3月下旬,在人民广播电台《面对面》栏目中,热线专访市污染源普查办工作人员,解读“污染源普查”工作相关细则。在全市范围悬挂横幅标语1584条,持续时间1个月。在各企业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张贴、发放“污染源普查”挂图15000套(一套4张),发放“污染源普查”宣传单50000余张。从XX年6月19日至XX年5月24日,在国家,盛市各大媒体上刊载稿件共计296篇,全市出动宣传车辆千余次。通过深入发动和广泛宣传,使普查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了入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3、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市政府下发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市实施方案》(成办发[XX]18号)相关内容,市普查办制定下发了《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培训方案》、《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XX年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计划》等工作方案和计划。召开市级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会3次;针对各阶段的重点工作,下发了20多个相关文件,及时布置、召开了各阶段工作动员会,精心指导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整合各方力量,建立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公安部门和农业部门高效优质地实施负责的机动车、农业源普查相关工作。

  4、稳步推进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克服困难推进普查工作,“5.12”汶川大地震后,第一时间抢出了普查资料和普查数据,同时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参与人员近2200人,全市普查系统受伤人员累计34人。市普查办及时深入灾区,了解受灾损失及污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进行了科学的指导和部署。各区(市)县政府对地震后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明确了目标和要求,确保了抗震救灾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统筹协调,两手抓,两不误,谱写了我市抗震救灾污普工作新篇章。各级普查机构在积极投入抗震救灾的同时,冒着余震危险,坚守岗位,白天抗震救灾,夜晚加班加点按照普查条件、内容及质量控制要求,对接收的普查表一一对照普查资料进行整理、技术审核、数据汇总录入及上报工作。

  一是完成普查监测数据上报。按时按要求完成了239家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完成了31家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的采样、送样工作。

  二是做好技术培训和交流工作。全年组织污染源普查培训班4期,培训了普查员、491家重点污染源填表人员、产排污系数核算人员、普查数据录入人员等共4000多人次(不含农业源培训),累计35天;市农委(农业组)对农业源普查技术骨干及工作人员、农业源普查数据录入人员进行了2期培训。集中全市污染源普查技术骨干3天,深入学习普查条例、细则、规范和办法,逐一讨论普查表的指标填报;多次向国家、省污普办请教,解决污染源普查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组织全市普查机构2次集中技术交流,召开了二次现场工作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是做好污染源清查和筛选,截止2月底,全市按时按要求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初步查清了全市各类污染源10万多个(不包括机动车),其中工业源2万多个、农业源3万多个、生活源近6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伴生放射性污染源一百多个。按照技术规范,在清查基础上,筛选出了符合条件的普查对象7万多个(不含机动车)。

  四是做好普查及数据录入工作。3月至4月,各级普查机构发放污染源普查正式及非正式表格近10万份,依法普查并收回表格7万余份;5月,各级普查机构完成了普查表格数据集中录入。

  五是做好数据上报工作,按照省普查办的要求,市普查办在6月30日、9月20日、11月20日汇总并按时上报了第一次数据、第二次初报数据、第二次终报数据。

  5、加强核查,确保质量。重点抓好质量核查、抽查、会审工作,较好地通过了国家、省的质量核查。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核查方案,由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准备阶段、普查表填报和数据审核阶段、普查数据录入和核查阶段等3个阶段的工作质量进行了核查,下达核查整改报告60多份。此外,对重点问题进行了多次核查。抽调市环保督察专员办、市环境监察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30人组成10个核查小组历时5天,对各区(市)县机构组建、重点源监测、普查方案编制、宣传计划、普查经费、相关制度建立、培训和清查等主要工作进行了检查。普查数据审核。由督察专员办和各级普查机构骨干共23人,组成现场核查和技术核查2个组历时10天,对表格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等进行了核查,抽取污染源样本数1400多个。普查数据录入和核查。市污普办组成5人核查小组历时1个月,对除都江堰市外的19个区(市)县的普查数据错录和漏录情况进行了核查,抽取样本数1680多个,涉及指标10多万个。市普查办组织专家组,对部分区(市)县核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行了多次核查。市农委在5月至7月,组织力量对农业源培训、清查资料进行了核查;累计抽查了1520个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水产业样本的指标填报质量和数据录入质量。全年接受国务院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核查2次,调研2次;接受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核查3次,调研2次。全市普查工作得到上级肯定。

  根据相关要求,由市污普办组成抽查小组,于4月至7月份对普查表填报和数据审核阶段、普查数据录入和核查阶段进行了工作质量抽查,下达质量抽查整改报告近40份。严格执行普查表5级审核制度,积极开展了多个层面会审及分析,下达审核整改报告50多份,反馈审核信息近5万条,并逐一进行了核实整改;编制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二次终报汇总数据审核情况说明》,确保了普查数据上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