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总结(2)

时间:2021-08-31

  瞻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迎上去,全力参与并提供优质的部门职能服务。

  ----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登记对象由“要我登记”转变为“我要登记”。根据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刻制印章、办理机动车牌照、申请社保、银行贷款、接受捐赠、建设立项、事业单位组织出境考察等都必须出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不办理《证书》,从事各类社会活动都要受到制约,从而使《证书》真正成为事业单位的“身份证”和“通行证”。二是操作方式由手工操作转变为微机化管理。添置了微机和打印机,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提高了管理效率。三是工作方式由重登记轻管理转变为登记管理并重。完善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高标准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加强了事业单位的跟踪管理。

  ----“三件事”和“四点体会”

  在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我们实实在在做了三件事:

  一是大力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一是通过发文件、在法定代表人培训班上组织学习讨论《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提高对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制度和法人证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宣传的重点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法律效力、适应范围、申办程序等。三是制作印有《条例》、《民法通则》、《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检工作流程图》等内容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手册,发给各事

  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方便他们学习和使用。

  二是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质培训。于XX年4月23日至24日与县委党校联合举办了两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对全县203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资质培训,系统学习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参训率达到100%,并进行了结业考试,全部合格并准予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