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财政局的工作总结(5)

时间:2021-08-31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及计划

  在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盟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我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好服务。

  (一)抓收入促增长。用活一切有利条件,抓住一切发展机遇,集中力量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一是建立地方税收综合管理责任制度,堵塞税收漏洞,实现税收征管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完善财税考核,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绩效观指导财政工作,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三是进一步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机制。实行执收单位、代理银行、财政之间联网化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全面足额入库,努力实现 “保增长”的目标。四是要和税务部门配合主动深入各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分类指导,努力帮扶和解决企业存在的一些困难,使其顺利实现产销计划和税收计划,为财政增收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抓落实促民生。在落实和巩固民生工程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从拓宽公共财政覆盖面和提高公共财政保障水平两方面入手,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抓好抓实,积极向上争取民生项目资金,加大民生工程投入力度,确保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投向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努力实现“保民生”的目标。

  (三)抓保障促稳定。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着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关注弱势群体,认真落实农牧民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认真落实廉租房住房补贴政策,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二是继续关注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落实惠农补助政策,加大惠农惠牧资金“一卡通”发放进度,切实将国家的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创新农牧业劳动力培训的财政支持机制,财政要拨出培训专款,积极和旗就业局相关部门联系,为自主创业的返乡农牧民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为他们创业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努力实现“保稳定”的目标。

  (四)抓经济促内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兑现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重点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加大对我旗工业园区和石油块区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通过财政和银行等企业的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大力支持第三产业发展,提升第三产业在全旗经济中的比重,促进物流业、服务业等向高层次提升,切实起到拉动内需促发展的作用。

  (五)抓改革促创新。进一步明确财政改革目标,加快建立起结构合理、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管理科学、公开透明的财政运行机制。完善综合预算、部门预算,创新预算编制方法,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使预算编制更加民主、透明,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范围和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范畴,逐步将改革实施到所有的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改革促进体制创新。

  (六)抓项目促发展。下半年要进一步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结合全旗“三化四基”战略的实施,注重资金的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财力、物力集中用到重大项目实施上,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带动引导作用,逐步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

  (七)抓队伍促效能。一是突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大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广泛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强化财政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创新观念、服务观念、法治观念和责任观念,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