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依法行政的工作总结(2)

时间:2021-08-31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农业局在制订《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时,将农业局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任务全部责任到具体单位,并要求各执法单位明确每一个执法岗位的责任人。从2008年起,我局将依法行政考核与公务员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同时进行,并加强平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工作,促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为搞好2009年度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市农业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考评的通知》(平农 [2009]160号),对年底全局执法责任制工作考评进行安排部署。目前考评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积极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市农业局认真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2008年后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都能严格执行《XX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并在案卷中有明确显示。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定后,市农业局及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内部制约制度的通知》(平农 [2009]68号),废止了2007、2008年制定的《XX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要求全市农业系统于2009年8月1日起,在全市统一实施《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组织全市农业执法人员认真学习。

  在实施执法检查中市农业局认真落实首查先行整改制度,专门制作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依法实行首查先行整改制度,受到管理相对人的好评。

  (三)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及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核把关和备案制度

  为确保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我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订程序规定》。局党组明确规定,凡以局名义对外发送的规范性文件、涉法文件及各执法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经政策法规科审核后,再送交主管局长签发。在法制审核中,政策法规科本着法制、政令统一的原则,严把法律依据关、执法程序关,认真负责地向局党组及主管局长提出法制审查意见和建议,没有出现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相违背现象,保证了我局涉法文件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可行性,促进了局各项决策的法制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今年共向市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三次8份,备案率达到100%。

  (四)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比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按照2009年市农业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农业局于10--11月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行政执法卷宗评比工作。此次评查范围为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评选采取县级农业行政部门择优推荐,市农业局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从各县市区农业局上报的处罚和许可卷宗看,经过几年的学习和培训,我市农业部门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各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都能够依照法定的权限、法定的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普遍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处理结果适当。

  (五)完善执法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行为,我局重新修订了依法行政管理制度,制定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规范性文件制订程序规定》、《XX市农业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XX市农业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XX市农业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XX市农业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建立,使全局各项行政行为都有章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