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行政调解的工作总结(2)

时间:2021-08-31

四、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我局一是针对拆迁安置、房屋建设、市政道路等历史遗留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坚持实行局领导接访制度和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我局内解决争议。

  四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的事件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由于对行政调解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识,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二)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

  (三)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我局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市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纠纷争议。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今年我局平安综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和区平安办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任务,按照“整治、规范、提升”的工作步骤,进一步深化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着力在解决重点安全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下功夫,为社会稳定、群众安康尽心尽责尽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态势总体平稳、可控、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