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所的工作总结(4)

时间:2021-08-31

2、全面落实农村各项政策,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

  我镇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成果,切实转变观点和职能,全面推行涉农收费的“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及实施加重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等,并规范了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资金管理,做到了劳务报酬、物化项目资金的全面落实。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已按上级要求全部足额支付到位。

3、进一步规范农民负担管理,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今年以来,我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减轻农民负担方案。在农民负担申报上,我们采取了早动手,早落实的办法。春节上班第一天,我们就提前安排各专管员对各自联系村的基本情况进行逐户核实摸底调查,做到了按程序申报、按政策审批、集中分解、统一发放。我镇的农民负担主要是水利工程水费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两项,全镇农民负担总额203.67万元(含一事一议筹劳折资),人平69.15元,亩平58.82元,与11年基本持平。在负担政策执行过程中,严格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严把数据审核及打印关,确保了5月20前将各项数据全部分解到户,做到“一卡一单”管全费、管全年。6月10日,我们组织全所工作人员对全镇农民负担监督卡、明白单、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未出现增项加码及加重农民负担现象,“卡、单”发放率达100%,各村也都相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张贴在村公开栏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此举既增加了收费的透明度,又增强了收费单位依法收费的观念,有效地制止了各种乱收费行为发生。我们还将各村公示情况拍照存档、上传至所务公开网内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舆论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