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那我又来问你,生命是不是财产?
甲:生命比财产重要,比财产可贵,但不是财产!
乙:你又错了!生命应该说就是财产!
甲:怎么讲?生命怎么就是财产呢?
乙:这很简单嘛。比如说,一个养猪户,他家养了几十头猪,是不是财产?
甲:是呀!这些猪养大后可以卖钱,当然是财产喽!
乙:假如这些猪遇上猪瘟死了,它们还是财产吗?
甲:这样死的猪,要卖都是违法的。不能卖的死猪,当然算不了财产了。
乙:如果这些猪活得好好的,肯吃肯长,又能卖个好价钱,算不算财产?
甲:这还用讲,这当然算“财产”啦!
乙:那这些活鲜鲜的猪是生命吗?
甲:这不是废话吗?猪是家养动物嘛,活着就有生命。还用讲吗?
乙:你也承认猪是养猪人的财产,是吗?
甲(惊鄂状):是呀!(突然觉得自相矛盾。然后自我否定道)我说过吗?
乙:怕真是狗吃了耳性,才说了一会就记不到了?
甲:好。就算我说过生命就是财产又怎么样?
乙:也不怎么样。不过,你刚才说过,财产性收入占家庭收入来源的比重越大,就证明这个家庭越富裕。
甲:是呀,我是说过这话。
惭:这句话是错的。
甲:为哪样?错在哪点?
乙:错就错在人人都有财产性收入,但不是人人都算得上富裕!
甲:不可能!你说的这话才是错的!
乙:为哪样?错在哪点?
甲:错在哪点?你想,哪些婴幼儿、少年、鳏寡孤独的人们也有财产性收入?
乙:我更正一下。我说的人人都有财产性收入是指能够参加正常生产劳动的人,人人都有财产性收入。
甲:照你这样说,我们国家早就富得流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