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产系统纪检监察的述职述廉报告

时间:2021-08-31

  XX年,按照局党委分工,我主持区直水产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全区水产社会性生产和渔政执法工作。一年来,紧紧围绕水产大县创建,突出发展城郊现代渔业这一工作大局,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完成了自身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实绩

(一)纪检监察工作

1、狠抓落实,切实推进区直水产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对区直水产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全区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三服务、三争创”作风建设主体实践活动,在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两个条例》、《实施纲要》、中纪委《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省纪委《关于严明纪律、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的通知》、省委提出的“十不承诺”及“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王瑛同志的先进事迹,通过学习讲座、组织观看宣传片、撰写心得体会、到基层座谈等形式,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月活动。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签订了区直水产系统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修订了党委会议制度、局机关管理规定、党委分工及其责任目标等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

  三是开展了专项活动。按照省委开展的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新风正气”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继续开展“局长就是办事员,职务就是责任,落实就是品格”的主题讨论活动;局党委成员重大事项进行了申报;按照区纪委的安排,开展了区直水产系统“三公一金”(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出国旅游、违规购用公车和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对局机关、渔政站及水产研究所等单位,配合区检查组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了专项自查与清理;按照区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对区直水产系统XX年以来,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