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购合同(10)

时间:2021-08-31

  11.3 11.3如甲方向乙方继续续订本合同约定之物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

  价格、质量标准等与甲方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12.1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

  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12.2 12.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指派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乙方

  的违约行为。

  12.3 12.3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自身原因导致业务取消或延期的,甲方可以终

  止委托,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工作。因甲方自身原因终止委托的,甲方需对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进程所发生的实际而合理的费用予以补偿,同时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7 日内移交甲方。

  12.4 12.4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12.5 12.5乙方保证其依法成立及具备经营货品的资质,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如在

  甲方支付价款时仍未向甲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则,甲方不予支付价款,且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12.6 12.6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交货。如超期,每日应赔偿甲方1%的违

  约金,如超期1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

  12.7 12.7乙方应按合同质量要求交货,如质量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乙方应在7日内更换完毕,并承担相应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如7日内仍未完成整改工作,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 12.8 12.8在甲方征收验收并出具相应书面文件前,订购物品的一切(包括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