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2)

时间:2021-08-31

建筑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兰埔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

  包括我公司设计的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 工期:

  1、 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 XX 年 月 日起至 XX 年 月 日止,共 个日历天

  2、 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 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 承建方式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 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 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 工程付款办法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 3 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 30% ,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 待完成总工程 80% 后,甲方于 3 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30% ,即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3、 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 周 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20% , 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4、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10% ,即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六、 程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 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 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 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 XX 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 1000 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 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 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 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 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测量的基线和水准点的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 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 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 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 本合同壹式贰份

  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 签有关协议, 补 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权 先生

  签名: 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周记

建筑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协议期限为______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用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工作时间。

  2、用工单位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务的月劳务报酬根据用工单位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不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确定,并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2、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约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八、规章制度

  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服从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九、劳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务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务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有关手续,在办结工作交接时,用工单位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

  十、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用工单位留存_____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