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合同

时间:2021-08-31

护士合同模板集锦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护士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护士合同 篇1

  地址:版石镇示范街A5-6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毕业证/执业证: 户名帐号: 手机: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甲方聘请乙方为担任门诊护士,从事临床医务工作,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期限为年,自起至年日止。其中,乙方在甲方的试用期个月,熟练期期内乙方如未能完成工作任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甲乙双方认为对方不适应本职工作的,提前5天均可单方面以书面通知解除协议,双方应在3天内办理好相应手续。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

  1、乙方应严格遵守《护士条例》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凡违反相关制度的按规定进行考核及处罚。

  2、乙方应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对有损甲方信誉、形象的行为,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处罚或解除协议。

  3、乙方应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和医师共同负责门诊的诊疗工作,确保诊疗工作的正常运营,熟悉门诊及药房常用药品的品种、用法、用量、适应症等,及时抄报缺货计划,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创造最佳效益。

  4、乙方在执业活动中,应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应不断加强巡视工作,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急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乙方发现医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治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诊所的负责人报告。

  5、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缺岗,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并坚持护理工作“四轻”、“十不准”、“十不交接”等规定。

  6、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人事调动安排与参加临时加班工作。

  7、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密切配合,不得相互诋毁,要按规定进行交接班,确保病人安全。

三、工作待遇

  1、甲方应确保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正常情况下工资在每月10日发放上个月工资)。

  2、甲方对乙方工资标准为试用期和熟练期内底薪工资为每月 元(其中包括伙食物每月应扣除300元在内),因考虑到早餐就餐时间不统一,每位员工每月补贴早餐费90元,自助在外就餐,因此在试用期和熟练期内实际领取工资为每月元,在试用期和熟练期内每月已扣除基本工资200元和体检费把 元打入该员工帐上,熟练期满后底薪为每月元,并在每2至3个月加薪一次,加薪多少与工作量和门诊总量成正比,本门诊会充分考虑到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本县门诊护士工资的平均工资以上为基本点,请每一位员工在合同期内安心工作。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负责提供工作服装(离职时应自觉清洗好退回)。 ②每月按排2天休假,逢传统三大节和护士节应补助奖励。

四、解除协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5日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1、乙方在工作期间,性格孤傲、与同事不和、不愿听取领导、同事的意见和建议,一意孤行、得罪顾客、与顾客争吵者、为整团队不容的。

  2、乙方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泄露公司秘密的。

  3、乙方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对甲方利益及品牌形象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患有不能从事本职工作岗位的疾病或不能胜任本职

  工作、服务态度差、穿刺技术差等。

  5、订立本协议时,所依据的表现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部门撤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5日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①在试用期内的(即一个月以内)。②甲方未按协议的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③乙方因参加本县或本省卫生系统招工考试已考取转正的。

  7、协议期内,乙方无上述约定事项的,不得单方解除协议,如欲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待甲方在该岗位人员上岗后,方可离岗,否则将扣除上月工资。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续,办理续签手续。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公章): 乙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日 年月日

护士合同 篇2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