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在合同期内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下的岗位工作,甲方根据在超市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岗位(工资待遇也随岗位变动而变化),乙方应服从安排,但该岗位应为乙方能够胜任之工作。乙方应敬业爱岗,按时保证卫生和缺货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工资报酬:
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工资按月发放,不无故拖欠和扣乙方工资,在合同期内乙方工资随工作岗位的变动而变动,乙方工资加提成不得低于当年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甲乙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并有权法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乙方必须服从。
2、春节假日:初一至初二上班的员工,上一天班按三倍工资发放。
3、丧假三天,婚假5天,如无故请假每月超过3天者,为自动辞职。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及超市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遵守与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全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书或口头通知乙方,如续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全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全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3、如有意犯错,甲方有权开除并扣出当月工资及服装押金。
4、辞职者,需提前15天向经理提出辞职申请。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本合同后,甲方依法支付乙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待遇外,不再支付任何补贴、补助等其他费用。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未能协商一致,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代销供货商编号_____________ 部门编号____________
代销供货商资料: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xxxx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以下称乙方)委托,代理销售乙方提供的商品,双方就商品代销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代销商品
二、质量要求
三、供货方式
代销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计量单位、单价等内容详见附件三的《代销商品清单》。具体的数量、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由甲方以订单方式通知乙方,订单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紧急情况下甲方以口头方式订货的,双方应在交货后一个工作日内办妥书面订货手续。
1、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提供最好质量的商品给甲方。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订单要求的商品。
2、乙方对其向甲方供应的商品提供完全的权利担保和品质担保,保证所供应商品完全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批准文书、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及任何其他中国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所要求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3、乙方保证所有运输或交付给甲方的商品都不会侵犯任何专利、商标、贸易名称、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并承担一切由于上述侵权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包括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
4、 对有质量问题或滞销的商品,乙方应负责更换、退货,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均应负责赔偿。
5、 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商品,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退换,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预期可得利益)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1、 乙方的供货方式为: □定期定量供货(即每_____天供货___次,数量为_______________)或□由甲方根据需要另行下订单确定。
2、乙方应当送货上门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保险费及装卸费,具体送货的时间、地点、数量等由甲方在订单中确定。
3、甲方利用自己的物流体系就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付和配送而为乙方提供物流配送服务,乙方按结算货款的3%向甲方交纳物流配送费。
4、甲方期望以常规性订货的方式从乙方获得连续性供货,若乙方缺货或不能保证供货时,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由于乙方不能供货而导致甲方不能实现的利润金额。
四、商品包装
五、验收条款
六、价格条款
乙方供给甲方的所有商品均须保证包装的安全和卫生,并以有效的运送方式安全运抵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且保持货物品质良好。所有货物的外包装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商品包装标识、产地、用途文字以及通行的标签、提醒号等的规定,否则甲方可以拒收或要求及时更换。商品在销售过程中若包装损坏影响销售的,乙方应予更换。因包装不合格而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依照商品的特性提出特殊包装的请求,乙方应当遵照执行。 乙方应对交付给甲方的商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为方便甲方验收,乙方应 为甲方提供与该商品有关的检验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许可证、技术资料 以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验证资料。 甲方的验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进行,并应 在_____日内验收完毕。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品种、等级、牌号商标、 花色、条形码等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 向乙方书面提出;对潜在性的、 仅凭外观或简单检验难以发现或判断的缺陷,其异议期限为一年。 前款规定的异议期限,并不意味着若甲方在此期间未提出异议,即放弃了因 乙方商品不合质量要求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索赔权;若因商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 或消费者造成损害,经鉴定确属乙方所供商品不合格造成,甲方或其消费者有权 就其所受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其价格应包含包装费、押运费、保险费及税金(包括关税、增值税及其他税金),以及其他送货到订单上指定地点的费用。
2、乙方保证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供货。合同价为供货价的,不得高于乙方向任何其他第三方供货的最低价;合同价为零售价的,不得高于其他商场同类商品的最低零售价。否则甲方有权将合同价格调整至乙方向其他客户供货的最低价或其他商场同类商品的最低零售价。甲方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要求调整价格,并经甲方同意的,按下列标准结算:
(1)、合同价为供货价,乙方调低价格的,甲方未售出商品的存货(该数据以甲方销售系统的电脑库存数据为准,下同)按调低后的价格结算;乙方调高价格的,甲方未售出商品的存货则仍按原价格结算。
(2)、合同价为零售价的,乙方调低价格的,甲方未售出商品的存货按调低后的`价格结算,但甲方应收代销提成费用仍按调价前的金额计收;乙方调高价格的,则按调高后的价格结算。
七、对帐与付款
1、乙方送货时需附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交甲方门店或仓库确认签收及盖章。
2、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在甲方的结算期内与甲方对帐,核对无误后,
乙方可开具正式发票。
3、付货款之金额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有关款项。
八、发票
乙方结算货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详见附件三《代销商品清单》),否则甲方有权获得相当于结算货款(包括增值税税额)的补偿和任何法律规定的补偿;并对不付款或迟延付款不承担责任。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价为供货价的,乙方按实销商品货款结算。
2、按合同价结算;合同价为零售价的,按合同价的____%结算。
3、乙方在每月甲方的结算期内在甲方的结算中心查询或打印上月销售额结算上月货款。
4、乙方每月必须在甲方规定结算期内结算货款,否则顺延至下月该期间结算。
5、甲方有权就其依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抵消乙方积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自行在乙方向甲方开出的发票上直接减扣任何费用。
十、促销计划协调服务
1、为促进销售,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堆台、立柱、排面促销、促销区域、货架集中陈列、灯箱、海报等服务的,甲方可根据商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一旦提供,乙方同意按净代销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具体服务项目、比例或金额见附件一《代销商品确认书》和附件二《促销服务补充约定》,本条以下同)向甲方支付促销费。
2、不采用分别单列促销服务费的形式,双方同意按下列方法就所有促销活动支付一笔总仓储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乙方参加此类促销活动的具体方式、费用、折扣率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 退货
1、 乙方可以接受未售出商品的退货;
2、 如不接受上述商品的退货,乙方同意可按_____________的百分之___(小写___%)的比例向甲方提供补偿;
3、 除上述规定的退货或补偿之外,商店随时有权对(1)不符合甲方与乙方约定的质量及数量的商品,(2)违反(或可能违反)中国产品质量、技术及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或(3)侵害(或可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进行退货,且其风险、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任何商品在三个月内未售出的,属严重滞销商品,甲方可无条件要求乙方退货。
5、退(换)货的具体办法:
A、易腐烂、变味、变质的食品、日杂商品,乙方应自甲方发出退(换)货通知起三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并做相应处理,逾期不退(换)货,甲方有权视情况及时削价处理或予以报废。乙方应承担报废清理的相关费用,该费用可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B、不易腐烂、变味、变质的食品、日杂商品或文化用品,且该批商品售价总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内的,乙方应自甲方发出退(换)货通知起五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逾期不退(换)货,甲方有权视情况及时削价处理或予以报废。乙方应承担报废清理的相关费用,该费用可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C、其它商品,乙方应自甲方发出退(换)货通知起七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逾期不退(换)货,在封闭柜销售的商品,每天按商品金额的5%收取管理费;在超市销售的商品,每天按每平方米100元收取场地占用费;存放在仓库的商品,每天按每平方米50元计收压仓费。逾期二十天未撤走的,甲方有权削价处理该商品,所得货款充抵本款所述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二、售后服务
商品的售后服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代为提供如保修等售后服务的,由此产
生的费用甲方可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若甲、乙双方停止合作,
甲方有权暂扣相当于尚在保修期内商品价款总额5%的货款作为预留售后服务款
项,待全部商品保修期过后根据具体售后服务支出情况与乙方结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