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土方剥离合同(2)

时间:2021-08-31

  九:如果在施工中遇到水涌、流沙、石灰岩、液岩等,需要爆破及相关所发生的费用按双方协商定价。甲方负责协调上级部门检查,处理好和周边政府及老百姓的关系。甲方负责提供临建场地并负责联系水源、电源。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十:停工补偿

  1、由于政策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工不予补偿。

  2、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三日内不予考虑,如果连续停工超过三日,甲方补偿乙方的设备和人员工资,挖掘机每天每台2500元,装载机每天每台1500元,运输车(标体)每天每台1000元,人员工资每人每天150元。

  3、甲、乙双方发生争执时,乙方私自停工或乙方施工途中无故退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发生的任何车辆和机械事故、人员伤亡等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爆炸物品由甲方提供、保管;乙方专职爆破员请领由专人负责,严禁违章操作, 严格按照《爆破物品使用管理条例》执并行。

  十二:乙方施工的工程款,如不能按期支付,甲方每天按工程款的3%作为违约金支付乙方。

  十三:合同终止

  1、 乙方需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工程款,不予支付。

  2、 甲乙双方工程款结清合同自动终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五:合同执行中产生的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