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民政局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工作汇报

时间:2021-08-31

  县民政局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汇报一

  县民政局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行齐抓共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抓好计划生育管理,落实计生政策

  我局共有已婚育龄妇女19人,根据属地管理的计划生育政策,按照XX市开发区计生委的要求,每年的3月和9月统一组织进行健康检查。按照省政府23号文件精神,分别于每年5月份、9月份发放上半年、下半年每月2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并每年组织育龄妇女进行一次体检。

二、认真履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齐抓共管职责

  (一)在婚姻登记工作中,一是严格依法办理,对不够年龄的婚姻当事人坚决不予办理,并向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提倡婚前体检等计生政策。二是向结婚当事人颁发结婚证件的同时免费发放计生避孕药具。三是实行信息互通制度,每月28日将本月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情况及时准确的反馈给县计生委。

  (二)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求收养人必须持有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通知书》,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必须提交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三)在确定低保对象核定家庭收入时,独生子女保健费、奖励扶助费不计入家庭收入。

  (四)积极推进敬老院建设,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解除后顾之忧,打破多样子女防老的观念。我县目前已建成乡镇敬老院8所,床位820张。在五保户供养方面,我县将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500元,在XX市所辖县区中标准最高,在全省名列前茅。在今年倒房重建工作中,优先照顾独生子女户、双女户。

  (五)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四室三站”是我县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中的基本要求,“计生服务站”作为其中重要一站,发挥着计生指导、服务、保健等重要作用。

  (六)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把是否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作为选举候选人的条件之一,提倡村民推选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人为村干部。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对村干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