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计划(3)

时间:2021-08-31

  (七)逐步建立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所涉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要进行综合考核,建立诚信档案,评定诚信等级,进行分类监管。

  (八)持续深入开展“两项”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要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在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的同时,适当集中时间,强化集体学习讨论,着力提高学习教育的成效。领会活动精神实质,把握思想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和人社局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要狠抓作风建设。突出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余温,聚焦作风,抓住要害,着力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问题杜。三是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坚持开门办公,一开始就要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突出听取意见的重点,着重听取群众对我队干部职工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应,对履职不到位,特别是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坚决查处,达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四是严格坚持群众进门热情接待“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张椅子、一杯茶”。 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力所能及地答复和解决来访群众提出的事项。对不能当场作出答复、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来访者作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问题,要指明方向和程序,并热情帮助联系有关单位给予妥善处理。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首问人不得推诿扯皮,是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件由本单位解决,不是职权范围内的要作好协调和转办接洽及处理,解决后的回访落实,确保人民群众初信初访能一次处理到位。对待来信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在未经调查、弄清事实之前,不应轻易肯定或否定,也不能随意许愿或批评指责。接待人员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拉。  (九)积极完成局机关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对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绝对无条件完成好,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前头,推动监察工作健康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