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四)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工作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和突发事件处理的同时,着重培育劳动用工规范企业,以点带面,促进我县整体劳动用工行为的不断规范。同时要做好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对恶意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检查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等。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每年至少开展2次,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到企业、到工厂、到工地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和专项行动。

  (五)建立、健全工资支付机制,坚决杜绝拖欠工资和欠薪逃匿行为,贯彻落实《郴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54号)、《郴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郴政办发【20**】54号)精神,建立劳动保障监察预警监控制度,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打击力度,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拖欠工资刑事案件移送等制度,健全违法行为预防预警和多部门综合协调机制,及时查处违法案件,有效处置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性事件,通过规范提高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和处理能力,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健全灵敏快速切实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67号)要求,力争执法力量充足、制度机制规范、执法程序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同时加强监察队伍作风建设,落实执法职责和自由裁量权制度,加强监察执法专业培训,组织理论研讨、案例剖析、学习活动,认真落实统计报告制度,不断提高监察执法业务水平,切实履行法定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