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资委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2)

时间:2021-08-31

二、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深化源头治本工作

  1、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等各项制度,注意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继续完善委决策机制,对违纪案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如实向上级汇报,同时积极配合执行执纪部门查办案件。

  2、严格财经制度。加强对委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支出的监管与绩效审计工作,增加支出透明度,及时掌握和监督资金的去向和动态, 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乱开支、乱消费、乱发钱的行为。

  3、继续深化党务公开。积极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对涉及重要业务、重大经费使用、公务费用、干部任用、评优奖罚等干部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事项,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等载体做好政务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监督监察职能

  1、强化党内监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和完善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自由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对党内事务的建议权和批评权,使党员更好地参与和监督党内事务。

  2、增强监督的公开性。大力构建“阳光工程”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不断拓宽公开的载体,比如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半年定期一次征求意见等,健全公开监督的保障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检查,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建强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委“廉政风险信息库”,及时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档案,加强对廉洁从政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做好风险动态管理和风险预警。继续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领导与相关干部定期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三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