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要点(2)

时间:2021-08-31

  三、加强考核评估,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

  12.规范考核指标设置,科学确定评价指标和权重,继续规范考核工作程序。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8‰以内,符合政策出生率达90%以上.

  13.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精简人口抽样调查内容,提高调查质量,加强平时调查,注重调查结果应用。

  14.加强人口计生信息化和统计业务培训,提高“一证通”技术服务信息应用平台的应用率,开展信息和统计业务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误差率在3%以内。

  15.继续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应用示范点建设,推动XX市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一证通”项目应用。做好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数据监测工作。加强人口信息共享、应用和数据引导工作。

  四、夯实目标责任,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16.不断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落实人口计生综合治理部门职责,坚持定期考核,加强日常督导。

  17.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女学生中考降分投档、教育资助和危房改造优先补助等工作,深入推进修订村规民约促进性别平等,维护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合法权益。

  18.加强对一孩性别比变化进行监测、分析、研究,适时做好引导和干预。坚持联合定期开展打击“两非”,不断强化措施,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及时曝光“两非”典型案件,继续营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高压态势。

  19.深入推行二胎全程优质服务奖励责任制,杜绝选择性别生育的现象。强化部门协作,做好出生实名登记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五、落实奖扶政策,增进计划生育家庭福祉

  20.全面兑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政策沟通,促进普惠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对接,不断提高计生家庭优先优惠享受民生公共政策的覆盖面。

  21.对落实奖励优惠政策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是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分配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等政策措施的落实。

  22.推进计生家庭综合保险,XX区、XX县、XX县符合条件的家庭全部参保,其他区县和高新区、沣东新城至少有30%符合参保条件的计生家庭参保,提高计生家庭综合保险的社会效益。

  23.落实《XX市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级投入300万元重点帮扶1000户计生家庭创业,各区县累计自主帮扶10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