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农村新能源建设策划书(3)

时间:2021-08-31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农业局、财政局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全市生态循环农业与农村新能源建设工程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各县区成立以分管县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工程项目列入年度政务督查考核,严格督导,严格考核。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度,明确分工与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加强项目的经常性监督管理,重点监管项目的资金使用、施工建设情况,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建设质量好进度快。承担工程项目任务的各县区要落实项目财政配套资金。

  (二)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项目建设的好处和优惠政策,提高群众对项目的认识和建设积极性。市、县区分级分层次组织开展建设、管理、服务技术培训。

  (三)加强规范化管理。生态循环农业与农村新能源建设工程实行职业准入制度,大中型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是具备设计、施工资质,并在省厅备案的企业。施工企业的选择要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确保建设质量,发挥长久效益。

  (四)严格检查验收。由市农业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县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严格标准要求,重点对资金使用、建设质量及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