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校例会制度(2)

时间:2021-08-31

  初中学校例会制度2

  一、教师会议由校长或各部门领导主持,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报请会议主持人批准,并办好请假手续。特殊会议需请假不能参会,须报校长批准。

  二、会议实行点名制,教师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主持人严格执行会议考勤,会议不请迟到假。

  三、会议期间,教师要做好笔记,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吸咽。与会者不得带小孩进入会场,在会议期间不得接打电话、睡觉、读书看报、织毛衣、讲话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四、注意会议的民主性。要求每个教师或有关同志发言的,必须坦诚发表意见或建议。开会发言要言之有物,说有根据的话,不说空话。

  五、注意会议的严肃性。会议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严格按预定程序进行。教师未经允许不准随意发言,更不准在会议期间大声喧哗、辱骂、攻击,违者将作严肃批评,并记入师德考评分,屡教不改者,将上报上级部门备案处理。

  六、注意会议内容的保密性。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保密的,全体与会同志必须依照保密的范围、时限、程度进行保密。反之,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并记入师德考评分。

  七、注意信息交流。教职工有困惑不理解或委屈不高兴时,请主动找学校领导谈谈。

  八、会议决议一般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必要时也可再作进一步调查分析后,于下一次会议作出决议。特殊会议的决议,参会人员有争议时,最后由校长作出决定。

  九、会议决议一经形成,全体教职工都必须坚决服从和贯彻执行。因各种原因未参加会议的,回校后与其他同志了解会议精神,明确工作任务,不得以没到会为借口而不完成工作任务。

  十、会议将由专人记录,经主持人签字后,作为学校内部文件存档。

  十一、教职工工作汇报、建议提供、要求提请,一般实行逐级汇报制。有事先找分管部门领导,需提交校长处理时,应由部门领导向校长报告、协商,定夺后,再交于部门领导具体实施处理意见。会议发言人要做好充分准备,应在规定时间内发言完,未安排发言的同志须征得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

  十二、除正常开会期间外,需临时开会的要提前出好通知,教职工时刻留意通知信息,并按时参会。

  为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进一步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以推动学校教学工作,特制订如下会议制度。

  1.校务会议:校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工会小组长、等参加。会议由校长主持,会议于学期初、期中、期末各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主要讨论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布置的有关工作;讨论制订学校工作计划;调整工作重点;总结学期工作。

  2.行政会议: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参加。由校长主持,每周星期一上午举行,主要研究并解决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部署近期工作。

  3.德育小组会议:由德育领导小组人员参加,由组长主持,每月召开—次,主要研讨教育工作。

  4.科组长会议:由各学科科组长参加。由教导主任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主要研讨教学工作。

  5.班主任工作会议:由全校各班班主任参加。由教导主任每月召开一次,主要研讨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级工作,

  6.家长委员会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人员参加。定期请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由校长支持,每学期召开会议二次,主要听取学校工作报告,讨论需要社会协助解决的学校问题,反映家长对学校的意见。

  7.教职工代表会议:一年一次,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讨论研究学校重大问题,并形成决议。

  8.民主生活会议:一学期不少于二次,就学校工作畅所欲言,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提出意见。

  初中学校例会制度3

  一、开学前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校委会公布学校发展改革方案,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委会宣布本学期工作计划。(校委会)

  二、学期初、末召开两次全校师生大会,分别进行开学典礼、期末总结表彰。(校委会)

  三、校务会议:由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主任、等参加,由校长主持。会议于学期初、中、末各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上级教育部门及校委会所布置的工作,讨论修定校委会工作计划,调整工作重点,总结学期工作。

  四、行政会议:学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及班主任参加,由校长主持,每大周第二周的周三举行,主要听取各部门、各班级本周工作总结,校委会安排下周工作。

  五、教研组长会议:由各学科教研组长参加,由教导处主任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主要研讨教学工作。

  六、班主任工作会议:由全校各级班主任参加,由政教处主任主持,每月一次,主要研讨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级管理工作。

  七、学生、家长座谈会:由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由校委会召集,每学期召开一次,主要汇报学校工作情况,讨论需要学生及家长协助解决的教育教学问题,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

  八、教职工代表会议:一年一次,年底举行,就学校工作畅所欲言,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提出意见建议。(党支部、工会)

  说明:学校的各种会议,校委会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头参加。

  校务会议是学校管理中民主集中化的重要形式,是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交流信息、协调关系、优化决策、推动工作、促进管理的重要手段。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为增强校长决策的科学性,学校的重大问题需由校务会讨论和审议。

  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副校长 、工会主席及各科室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校务会每周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和调整。 校务会议的任务和议事范围:

  1、审查和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研究各项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计划的实施;

  3、审议学校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报告;

  4、讨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

  5、总结布置各部门分阶段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6、研究学校招生、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各项工作;

  7、讨论学校重大项目投资、基建、设备购置等;

  8、讨论学校重大的改革方案、机构设置、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的制订修改和实施;

  9、讨论教职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分配方案的制订和修改,研究对教职工的重大奖惩事宜;

  10、审议其他全局性的问题。

  校务会议的准备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会议前两天,各科室必须将需提交校务会讨论的事项列成提纲交办公室汇总,办公室按事情的轻重缓急初步拟定《校务会议议程》,交校长审定。议程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汇报及材料准备工作,必要时应打印有关材料供与会者讨论,会议中途一般不能变更议程。校务会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核对后打印下发。与会者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属于保密的内容不得外传,违者将追究其责任。

  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办公室整理成文,对校务会研究决定的事情,各科室必须坚决照办,并及时汇报执行情况,校办公室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布置的工作负有督查责任,有权对实施单位或个人进行检查、督促,并及时将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向校长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