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规章制度的调整和补充

时间:2021-08-31

校内规章制度的调整和补充

  1、实行教学转差最优奖励办法

  从本学期开始,同一班级同一学科,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与上学期期末成绩进行比较,对全校成绩提高最快的科任教师进行较高标准的奖励。是原教师的,奖励金额按照本人所在教研组第三名标准进行奖励,凡新接课的教师按照所在教研组的.第二名的标准进行奖励。

  2、适当提高和规范教科研奖。

  一是论文发表奖励制度。教师发表论文在学校所订阅的各类刊物发表,按具体级别进行奖励,在其他刊物发表的,按照各类征文标准进行奖励。

  二是课题成果奖励补充制度。凡教师申报的上级课题,其立项、评审、结题、差旅、材料打印费用等,实行固定标准补贴制度,奖励及补贴需课题结题证书取得后予以奖励和补贴。

  (1)分类别给予补贴。县级课题800元、市级1000元、省级1200元、国家级1500元。

  (2)参与人奖励办法。每一课题参与人不超6人的,按原奖励制度进行奖励,超过6人的,参与奖按6人的奖励总额予以平均分配。

  3、适度提高班主任津贴。

  除上级下拨的班主任津贴以外,学校对班主任进行二次奖励性补助。班主任所代班级学生在56人以下,每学期给予500元的奖励性津贴;超过56人的,每超一名学生每学期给予10元工作津贴;值月校长对值月过程中发现学校有特别突出表现的班级,可直接提名表扬,给予班主任50‐100元的奖励。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班级,班主任不享受全额校内奖励性补助。

  4、课堂新模式专项奖励办法。

  教师参加上级优质课评选,使用新模式上课,课堂实录制作费用一切由学校负担,并享受相应的奖励。凡教师在校际、县、市进行现场示范教学,分别奖励300元、500元、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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