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思维发展新论和语文教育的深化改革的教学论文(4)

时间:2021-08-31

  由以上分析可见,“开始具有初步言语能力”是在幼儿“言语准备期”的后半段,即是在11或12个月前后;而“具有熟练的口语能力”则是在儿童“言语成熟期”的后半段,即是在4岁半或5岁左右。

  至于“思维品质”的定义与测量,以及如何通过中小学各学科的教学来培养儿童的各项思维品质,使之逐步臻于理想与完备的境界等问题,在林崇德与朱智贤教授的相关著作中(见文献[10][4])有详尽的论述,这里不再重复。在林、朱教授的著作中,对于何时能够形成较完备的思维品质,并未在时间上给出明确的界定。我们认为这种态度是科学的,因为对于青少年来说,完备的思维品质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小学老师的教育方法——如果教育得法,这种理想思维品质的形成可以大大提前;反之,则可能被延缓,甚至大大推后。

  (三)儿童思维发展新论对语文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意义

  这里应当强调的是,我们提出上述关于儿童思维发展的新理论,决不单纯是为了进行理论上的探讨,更重要的是为了真正认识儿童思维发展的客观规律,以便有效地促进儿童思维与语言能力的发展。由于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语言与思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对思维发展过程及其与语言之间关系的科学认识,将对本民族语言的教学(也就是我们的语文教学)起重要的指导作用,从而有可能在此基础上形成实现语文教育质量与效率大幅度提升(即实现语文教育跨越式发展)的理论基础。根据以上对儿童思维与语言发展过程的分析,我们认为,这种儿童思维发展新论对于语文教育的跨越式发展至少可以提供以下三方面的理论支持:

  (1)刚进入小学一年级的儿童(约6岁),对于母语学习来说,并非毫无准备而是已经具有相当强大的基础。如上所述,八十年代我国心理学家的调查已经表明,5~6岁的学前儿童其口头词汇已经掌握3500个以上[6];李宇明教授关于婴幼儿对汉语学习和掌握过程的深入研究,也表明我国儿童到4岁以后对口头汉语的各种句型的掌握已趋于完善与成熟[8] 。我们认为,关于5~6岁学前儿童对汉语口头“词汇”和“句型”掌握状况的这两个调研事实,是极为重要的,也是我们有可能真正实现语文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客观基础。仅就汉语的“词汇”而言,其教学目标一般要求掌握音、形、义三个方面,由于学前儿童已经掌握3500个以上的口头词汇,这就表明,他们对3500个以上词汇的“音”和“义”均已基本掌握,只是对与词汇相关的汉字尚不能辨认与书写而已。这就大大降低了语文教学中对字词教学的难度——只要让学生学会汉语拼音,并对课文加上拼音标注,学生自己就能够阅读课文,理解课文;在一节课中,教师只需用少量的时间对汉字书写的方法加以指导,然后让学生适当练习,并对课文重点、难点做必要的讲解,即可达到该篇课文的教学目标要求。这样,每一节课都可以腾出大量时间让学生去扩展阅读,从而为实现语文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但是按照皮亚杰的理论,这种跨越式发展根本不可能实现。因为如上所述,皮亚杰认为儿童在前运演阶段(2-6岁)只有基于表象的思维,尚不具有基于言语概念的逻辑思维;换言之,5-6岁学龄前儿童的语言基础还很薄弱,还缺乏足够的词语概念来支持逻辑思维。显然,这种观点与我国心理学家的上述调研结论以及李宇明教授的研究成果是完全相悖的。

  (2)“以语言运用为中心”是儿童快速学习语言的根本途径与方法。从上面介绍的儿童习得语言的过程可以看到,任何民族儿童之所以能够在短短几年中(4-5岁之前)无师自通地熟练掌握本民族的口头语言,除了人类具有天生的言语中枢(如主管言语表达的“布洛卡区”和主管言语理解的“沃尼克区”)这一遗传因素以外,还因为儿童是在与人交际和沟通的过程中,即在语言的运用过程中学习语言。学习语言是为了沟通和交流,所以学了就要用。哪怕掌握的词汇还不多,哪怕对本民族语言的语法规则了解还很少,也要大胆运用。在1岁至两岁半的“言语发展期”就是很典型的例子,在这一时期中,儿童哪怕用不完整句子(电报句)、或只是两个词语(双词句)、甚至单个词语(独词句)都要努力借助上下文语境,加上体态、手势、表情等来表达自己的完整意思,从而达到与别人交际和沟通的目的。这里必须特别强调指出的是:

  ①儿童完全是在语言的运用过程中学习语言,哪怕刚学会几个单词、词组或不完整的句子,也要立即用来与别人交际与沟通。也正因为如此,儿童才能在语言运用过程中迅速发现与纠正自己的发音与理解上的错误,迅速增长关于词汇、句型、语法规则和语用等方面的语言知识。

  ②儿童即使在运用独词句、双词句或电报句的阶段,也并非是在练习使用某个单词、某个词组或某种句型,而是在力图借助这类单词、词组或不完整句子来表达一个句子的实际含义。所谓句子的实际含义是指人们想通过句子表达的关于客观事物的性质、状态、运动变化情况以及事物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想通过句子来说明“是什么”、“怎么样”、“谁做的”、“做什么”、“如何做”、“何时做”等语义关系。从前面的例子可以看到,当儿童在说“车车”(独词句)、“玩车车”(双词句)或“姐姐玩车车”这类单词、词组或不完整的句子时,在其心目中(即在语言中枢中)已有“希望姐姐陪我玩车车”的完整语义存在。

  以上强调的两方面意思,可以归结为一点:儿童学习语言的过程和学习的方法是以“语言运用为中心”的,学习为了运用,学了就立即用,而且力图在一定的语境中去用。所以千万不要脱离开语境去孤立地记单词、背句型;千万不要用“语法分析为中心”的方法去教语言和学语言。因为那样做是违背儿童语言学习规律的。总之,“以语言运用为中心”是儿童快速学习语言的根本途径与方法;而“以语法分析为中心”则是语言学家研究语言的途径与方法,二者绝不能混同。

  (3)应当将语言能力的培养和思维能力(尤其是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语言与思维有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联系,语言能力(听、说、读、写能力)的发展与思维能力的发展密切相关。把语言能力的培养和思维能力(尤其是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不仅不会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而且可以达到两者相辅相成、彼此促进、事半功倍的理想效果。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在结合语言能力的训练去发展学生思维能力的同时,不能只考虑基于语言概念的逻辑思维这一个方面,也不能只考虑基于表象的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这另一个方面,而应当将人类的这三种基本思维形式结合起来培养。事实上,这三种思维形式对于已经掌握了本民族口头语言的儿童来说,本身就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持、难以分割的。为了能较好地实现在语文教学中同时完成语言能力发展与思维能力尤其是创新思维能力发展的任务,要求语文教师必须掌握创新教学设计方法。由于创新教学设计方法是建立在全新的创造性思维理论的基础之上,有兴趣的读者可参看文献[5]和[11],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四、结束语

  本文第一部分在介绍基于网络的语文教育跨越式发展创新试验时,曾经提到该试验之所以获得成功有三方面的因素:

  (1)网络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大量扩展阅读提供了可能性;

  (2)试验突破了传统教学中将识字、阅读、作文三个环节孤立、割裂的做法,在信息技术环境下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实现了以语言运用为中心的教学(这是语文教学的重大改革);

  (3)将语言能力的培养和思维能力(尤其是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有机结合起来。

  将这三方面的因素和上一节所论述的、儿童思维发展新论对语文教育跨越式发展可提供的三方面理论支持相比较,不难发现二者是完全一致的。这就表明,本文所提出的儿童思维发展新论,其科学性与有效性已初步得到将近三年的教改试验的证实。

  参考文献

  [1] 余虹收集,深圳南山实验学校小学部一年级学生网上习作选,2001年8月

  [2] J.Piaget, The Origins of Intelligence in Children, 1952

  [3] J.Piaget, The Principles of Genetic Epistemology,Routledge&Kegan Paul Ltd.1972年(Wolfe Mays,从1970年的法文版译成英文)

  [4] 朱智贤,林崇德,思维发展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9月

  [5] 何克抗,创造性思维理论——DC模型的建构与论证,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

  [6] 朱智贤,儿童心理学(1993年修订版),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2月

  [7] 李宇明,儿童语言的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6月

  [8] 李宇明、陈前瑞,语言的理解与发生,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5月

  [9] 何克抗,语觉论——第二语言教学的理论基础,www.etc.edu.cn/学者专访/何克抗,2002年10月

  [10] 林崇德,学习与发展,北京教育出版社,1992年10月

  [11] 何克抗,论语文教育中的创造性思维培养,汉语文教学与信息技术应用研讨会论文集,2002年10月

  (何克抗,北京师范大学 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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