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生产质量管理属性意义论文

时间:2021-08-31

  第1篇:商品质量的市场属性与综合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结合当时国情,走上了追求数量扩张的经济发展道路,以GDP总量及增速为主要标准衡量经济成果,通过汲取改革红利和人口红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堪称“中国奇迹”。但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及我国环境承受力接近极限,创造了“中国奇迹”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倒逼中国经济发展改走“质量强国、效益兴邦”的道路,“质量”已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词。2014年9月,总理在中国质量(北京)大会上指出质量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反映,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关乎亿万群众的福祉,指出必须通过“放、管、治”三位一体来实现质量提升。商品生产质量管理综合治理是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核心组成部分,“放、管、治”三位一体的质量提升格局必须在经济发展大局之中来把握,在经济运行规律框架下来认识。本文以商品质量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商品质量市场属性,分析了其作为质量综合治理中“放”的理论基础及“放”的实现途径,进而分析了由于市场失灵导致了质量监管部门对于商品质量不能只“放”不“管”,最后探讨了更高层面意义上的质量综合治理及其实现途径。

一、商品质量的市场属性

(一)商品质量的市场属性

  作为描述客观事物的某些特性的术语,质量概念不能脱离客观事物而存在,必须有载体。质量载体可以为产品、服务、环境、教育、经济等,从而就有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教育质量、经济质量等不同质量概念。ISO9000系列标准为了保证通用性,以产品(product)为质量载体,包括四种通用产品类别:服务、软件、硬件和流程性材料。

  商品不同于产品,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通过在市场上销售而换取货币收入的特殊产品,简而言之,商品就是具备市场属性的产品。商品质量可以表述为“商品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市场需求的程度”。由于商品具有市场属性,所以商品质量提升和管理必须从以下3个经济学维度来认识和把握:一是商品质量必须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二是商品质量必须考虑生产成本和市场购买力;三是商品质量必须考虑商品生产要素组成和生产者比较优势。

(二)商品质量市场属性的三个维度

  商品质量市场属性的第一个维度指市场需求。作为一组固有特性满足市场需求的程度,商品质量首先要以市场需求为标准来衡量。在手机制造领域,昔日王者——“诺基亚”“摩托罗拉”“索尼—爱立信”等在进入新千年(尤其是2007年后)逐渐没落,而“苹果”“三星”“小米”“华为”等在移动互联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占据了手机制造的制高点。事实上,随着无线互联网、微芯片、液晶屏等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手机在2007年就逐步突破了“语音、文本无线信号接发器”的藩篱,逐渐演变为连接移动互联网的“智能终端”。消费者对手机功能需求不再限于打接电话和收发短信,希望能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连接网上世界。“诺基亚”“摩托罗拉”“索尼—爱立信”手机没能紧跟市场需求变化趋势,从满足新形势下市场需求角度来讲,它们的质量满足消费者要求程度较低。

  商品质量市场属性的第二个维度是指商品生产成本和市场购买力。在经济学中,需求不等同于需要,需要是无穷无尽的,而需求要受购买力的限制。评价某种产品的质量高低不能脱离生产成本和市场购买力。一件高档T恤可能要经过上百道工序,售价可能有几百美元,正常情况下质量要好于在地摊上几美元的廉价T恤。在不考虑收入状况和售价情况下,人们可能都会选择高档T恤。但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均等,对还未摆脱贫穷的人而言,高档T恤“可望而不可即”,所谓的高质量也就失去了意义。

  商品质量市场属性的第三个维度是指生产要素组成和比较优势。现代经济学常将生产要素归纳为4类:土地、资本、人力和技术,商品是这4类生产要素的结合物。不同生产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替换,比如以机器生产代替手工生产是以资本替换人力。一般认为,技术是通过其他“硬”生产要素(土地、资本、人力)发挥作用的“软”生产要素,不但涵盖了一般意义上的科学技术,还包括文化形态、管理制度、教育体系等,比“硬”生产要素更重要。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生产要素组成,如农产品的土地要素较高、飞机的资本要素较高。不同国家、地区、生产者之间因先天条件和后天获得不同,在商品生产上就有不同的比较优势,即使是生产同一类产品,不同生产者的生产要素组成都可能不同。比如,因为美国农业在土地、技术、资本上比我国农业有一定优势,而我国农业劳动力比美国要多,所以美国农产品的土地、技术、资本要素组成比例要高于我国,而我国农产品的人力要素组成比例要高于美国。

二、商品质量与市场失灵

  市场经济是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有效方式,但是市场经济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外部性、垄断、信息不对称、囚徒困境等会削弱市场的力量,甚至会导致市场失灵[1]。

(一)商品质量信息的不对称性

  生产者和消费者天然地出于对商品质量信息不对称的地位之中。消费者接触的是最终产品,而生产者接触的是商品的研发、生产、存储、配送、销售的全过程。如果生产者不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为了节省成本有意在研发生产储存等环节偷工减料,甚至是以不安全的设计、有毒有害的原材料来生产产品,对消费者会造成重大安全问题。甚至有些生产者在主观上并没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意愿,但受限于整个自身的设计、工艺的水平不到位,或者对于商品安全的意识还不够,其产品也可能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消费者一般很难仅凭肉眼、手感识别商品是否具有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由于对于质量信息掌握程度的不对称,消费者可能会受到质量低劣产品的危害而不自知,或者产品质量问题已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